公眾利益篇

@前言

過去一段時間與香港朋友交流,包括付費諮詢的客戶,發覺不少朋友在移民策劃的過程中,有些被誤導,有些以個人感覺自創理論,自己嚇自己。經過黃先生的循循善誘,逐一重回正軌,朝着Stream A進發。

為了公眾利益,我們特意開這篇與其他香港朋友分享,希望他們不會走歪路。請訂閱我們的網站,以在更新時收到通知。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前言

3年OWP由2021.02.08開始接受申請,早一批的香港年青recent graduates已經完成了加拿大工作一年,準備申請Stream B移民。回想起最早的半年,不少年青人因支持民主自由社運而被捕,成功踢保、危機意識高的已離境到安全港才申請OWP,申請時需要回答以下問題:”Have you ever committed, been arrested for, been charged with or convicted of any criminal offence in any country?”。

因為他們只是被 ”arrested”,回答yes及提供簡單解釋就獲批OWP來加拿大。這些朋友事後告訴我們:

  1. 的確有執法人員上門試圖找他們,但被告知當事人已離境後便不得要領
  2. 有些同路人選擇觀望,卻因此而被charged,特區護照也被扣押,不得離境

所以,以上曾被捕、離境而成功拿到OWP的朋友,我們暫時未聽聞有缺席起訴的例子。

如果你曾被捕,申請OWP時答No而獲批,可算是無心之失,所以不用擔心,因為IRCC的處理方法一般都是向前看的,但如果你再要申請其他類別的簽證或移民,就不應該重蹈覆轍,明知故犯。

 

@申請Stream AB移民又如何處理?

2020年初,有些年青人被拘捕、落口供、警署擔保,之後踢保或被檢控,那時當地執法部門仍未趕盡殺絕,被落案起訴的一來沒有被拘禁,二來也沒被收起特區護照、勒令不准離境,如果當事人成功離境,也有機會獲批3年OWP,因為案件只發展至被charge階段。

但之後申請移民就要小心處理,我們以下探討IMM5669 Schedule A Background/Declaration Section 6中,要求申請人以Yes/No回答以下問題,逐段分析:

Have you, or, if you are the principal applicant, any of your family members listed in your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anada, ever:

b) been convicted of, or are you currently charged with, on trial for, or party to a crime or offence, or subject of any criminal proceedings in any other country or territory?

如果你不幸被落案檢控,卻已經離境,當然你要回答Yes,但你應盡快向特區警察總部申請Criminal Conviction Data (CCD) 拿個安心,請點擊這裡跟着步驟申請。如果報告看到一些異樣,就要找專業人士處理。

j) been detained, incarcerated or put in jail?

意思是你有否被扣留或被監禁,所以如果你曾被拘留48小時,之後獲警署保釋,就應該答Yes。

 

@Voluntary disclosure

所有申請,責任在於申請人主動提供資料給移民官評核,與入境時海關執法人員的 ”didn’t ask, didn’t tell” 不同,所以移民申請人在回答Yes/No的選項時,適宜嚴己不宜寛,首先答Yes備案,之後提供解釋。如果有意或無意選了No,遇着心腸硬的移民官,當你misrepresentation虛假陳述,就算之後給你機會解釋,也是凶多吉少,因為你選的No答案是十分肯定的。

 

@結論

不少年青人為爭取社會公義而上街,因此而招惹麻煩的大有人在,如果你成功拿到OWP,也工作滿一年,申請Stream B PR的時候,態度要嚴肅一些,不要貪一時之快而誤大事,前功盡廢。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前言

這篇文章原本是與我們的客戶分享,但基於公眾利益考慮,覺得有需要與所有香港朋友分享。

 

@2022.10.12最新政策

點擊這裡看原文,為了紓緩各類移民申請的案件積壓,移民部長基於公眾利益,實施短期措施,有效期為兩年,至2024.10.12。

 

@Stream AB的香港朋友怎樣受惠?

  • 作為主申請人
    1. 你的移民申請是境內提交,也提供加拿大住址
    2. 過去五年內曾經進行Medical Examination
    3. 優惠適用於新的申請或已遞交待審批的案件
    4. 你之前申請SP或3年OWP的體檢報告,沒有被移民部放在medical surveillance醫學監察裡。換句話說,你是健康的,就算有輕微的狀況,也不會對加拿大的醫療及社會服務系統構成負累 (注:簡單理解,如果你當初沒有被要求覆檢,就不用擔心)

 

  • 作為隨行家庭成員
    1. 與主申請人享有同樣優惠,但人必須在加拿大

 

@怎樣運作?

把你之前的Medical Examination Information Sheet經Online PR Portal的Other supporting document窗口上傳,甚至與其他文件例如護照、身分證、出世紙等等一併上傳。歸根結底,移民部收到文件,就有責任處理。

 

@移民官會否要求再做體檢?

一如常規,移民部戴足頭盔,所以官方文件引用的字句,只是 “officers may grant an exemption”。

 

@結論

說穿了,這個兩年的暫時性優惠是給大家一個方便,沒有制止你遞交新的體檢報告,所以如果你不介意的話也可以重做。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前言

拿SP來加拿大讀書的香港朋友,雖然目的是走Stream A,但第一步與全球留學生的角色一樣,畢業後不需要job offer,可以立刻申請PGWP。但如果要替配偶拿SOWP,要自己首先找到high-skill工作,即以前的NOC 0AB類,否則配偶的陪讀SOWP期滿後只可申請Visitor Record,有工返不得。

 

@加拿大畢業,2023.02之前也可以申請HK Pathway 3年工簽

對,主申請人一樣不需要有job offer,也可以同時替配偶拿SOWP,但inland審批時間實在有點長,我們處理過的案子由5至8個月不等,等待期間也不能工作。

未有新政策前,不少陪讀的配偶,例如老婆,找到理想工作,但礙於老公申請PGWP時仍未找到high-skill工作,折衝的辦法是老公同時申請PGWP及HK Pathway 3年OWP,後者的作用是給老婆maintained status,待批時間可繼續工作。

 

@2022.12.02新政

點擊這裡看原文,為了補充勞動力不足,由2023.01開始,移民部推出兩年試驗期,用以上例子為例,老公找到任何技術水平的工作,例如Tim Hortons counter server,也可以為老婆及working-age children申請OWP。移民部沒有給予working-age法律定義,暫且理解為並非minor,即18歲以上,就可以在新政下拿OWP。以上計劃分三期實施,但只有第一期與香港朋友有關。

 

@結論

老公仍然是需要找到工作才可以幫老婆拿SOWP,但任何工種也可以了。藉此,香港朋友應該更深深領悟到加拿大移民部推出3年OWP時的仁慈和寛大,主申請人不需要job offer也可以替伴侶及年齡18歲以上的隨行子女拿OWP。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前言

當救生艇計劃於2021年初推出後,符合條件的香港朋友可以申請3年工簽,否則申請SP殊途同歸移民加拿大。那段時間,加拿大受疫情影響,就算獲批OWP或SP,也要符合進一步條件才可以起行,例如前者需要有job offer,後者不能早於開學前30天。

至於隨行子女,那段時間黃先生建議所有客戶替他們申請MSP,但香港的「專家」,包括網上KOL卻唱反調,說隨行小朋友不用MSP也可以免費讀中小學。這一點難道黃先生不知道?我們為客人策劃方案,除了硬知識外,也會考慮一些心理因素,如果小朋友與父母同時拿到Letter of Introduction,心理上便會踏實一點,拗都無謂!

但加拿大於2021.09.07開始開關,香港人辦理eTA後便能來旅遊探親,從那時開始,我們會為父母分析,為子女同時拿MSP與否的利與弊,之後由他們自行決定。出於公眾利益,黃先生將這分析與所有香港朋友分享。

 

@小朋友不需MSP也可以上學的法律理據

點擊這裡,移民法律第30(2) 條款,人在加拿大的小朋友,父母沒有工簽或學簽除外,已經獲授權pre-school至中學上學,意思是不需要另外拿MSP。正確理解,這條文是給小朋友一個方便,不需要MSP,但沒有說不准申請。

 

@小朋友入境後才申請MSP的法律理據

點擊這裡,移民條例215(2)(a) 或 (b),小朋友入境後,基於父母的WP或SP持有人身分,可以境內申請。

 

@小朋友申請學簽,是否需要提供Letter of Acceptance (LoA)?

為了容易理解,我們借用申請SP的父母為例,當他們經過申請SP的程序時需要提供LoA,但隨行子女卻不需要。請點擊這裡,移民條例219(2)(a) 條款,MSP免除LoA,條件是申請人入加拿大境前申請,意味着是跟着父母一同申請。

 

@小朋友以eTA隨父母入境後才申請MSP

一般處理方法是獲發Visitor Record (VR),有效期與父母主申請人的OWP或SP看齊,但有個別例子在機場不獲發VR,入境後要自行續居留期。

當然,正如以上30(2) 條款提及的,繼續以VR保持合法身分,已經可以合法上學,但有個別情況會被要求出示有效MSP,例如讀部分私校,又例如入境後父母帶同進出加境,就會產生不必要的麻煩。最起碼,219(2)(a) 的豁免已不再適用,要向教育局拿LoA才可以申請MSP。此外,VR離境即失效,重新入境時會獲發一張新的,但有效期應該是,卻不能保證與父母的看齊,又要製造額外的功夫。

 

@結論

黃先生的角色是提供政策下的選擇,評核利與弊,之後由家長選擇,僅此而已。如果家長聽黃先生的建議,一開始便同時拿MSP,自然省卻之後的麻煩。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前言

為了公眾利益,我們特意把這篇內部給予客戶傳閱的指引公開,希望幫到相關香港朋友。事緣有些香港朋友因利成便,先入境加拿大,才網上遞交第一張SP申請。首先聲明一點,這類香港朋友雖然人在加拿大,但仍然要以海外申請配套,即IMM1294,而這類案子大部分是分配到CPC-Edmonton處理,但基本上仍屬「海外申請」。

 

@海外申請獲批是甚麼意義?

與身在香港申請的朋友一樣,只獲發Letter of Introduction (LoI),第一張SP原則上是入境時打印出來的。人在境內手拿LoI,拿正式SP有兩個方法,第一是網上向IRCC解釋自己情況,CPC-Edmonton會深入了解,之後以郵寄方式將SP寄給申請人;第二是本題的flag-poling,以暫居GTA Toronto的朋友而言,遊車河到瀑布兜個圈入境,等於由香港直飛多倫多國際機場一樣,在入境點,即Port of Entry,當場獲發SP。

第一個方法暫時沒有香港朋友願意選用,因為大家都急不及待,我們只可以猜算一來一回,不會短於1個月,預計2-3個月才收到郵寄的SP會比較實際。

 

@沒有美簽,怎辦?

完全不是問題,就以GTA Toronto的朋友為例,沒有美簽之下的處理程序如下:

  1. 自己安排交通,特意選擇Queenston而不是Rainbow Bridge;

  1. 雖然關口是24小時開放,大家要特意選擇Tue-Thur,建議最遲早上9點闖關,以避免人龍。換句話說,如果車程加上美方手續需時3小時,您便要早上6點開車。強調一點,這不等於不能遲一點到,只是等待加方處理時會人山人海;
  2. 驅車離開加拿大Queenston關口時沒人管,但在美方便會像紅隧一樣有一列檢查站。您只需要道明來意,只是兜個圈,美國關員會指示您到辦公大樓停車辦手續。第一關是排隊一般註冊,您會發現人龍是由不同國籍的人組成,之後會到等候區坐下等待,當值關員會叫您的名字,到相關窗口問話。您直接說明來意,之後回答十分公式化的問題,最後獲發一張白卡,reject您入境。請放心,這是程序上的需要而已,不會影響您將來拿美國簽證;
  3. 拿着白卡開車掉頭回加拿大,把白卡交給第一關的CBSA officer,道明來意。憑着白卡,officer就可確認您是經正規程序重回加拿大,而不是爬橋底!之後會指示您到辦公樓辦理手續;
  4. 同樣地,首先註冊,坐下等候叫名,所以愈早便愈省卻等待時間。只需要出示LoI及所有入學證明文件,就會即場獲發SP,如果配偶亦已獲發LoI,便會同時打印SOWP;
  5. 大家小心查看SP有效期應要足夠讓您畢業,如果課程需要co-op work,出示學校發出的support letter,不用填任何IMM表格,不需付任何費用,應該同時獲發co-op work permit。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如果遇到不跟程序處理的officer,例如SP只給一年,或不給co-op work permit,無謂爭拗,事後經網上申請補回便可,反正不用交IRCC申請費用。

@結論

以上我們只引用GTA Toronto作為例子,其他省份的朋友可能沒有如此方便,美加邊境正在門口,但運作完全一樣。如果配偶因個人理由而要短期內回香港,便不需要flag-poling,由香港回加拿大時在機場拿就行了。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前言

首先請點擊這裡看YouTuber於2022.06.02的發現,請恕我們沒有時間fact check,意思大概是特區政府不會配合移居英國的若干類專業人士,他們需要CNCC證明品格優良才有機會獲僱主聘用,例如教師、社工等,如果屬實,我們替那些香港朋友感到無奈之餘,也只能嘆一聲手段卑劣,區區一份電腦處理的文件,需要人手處理的部分十分有限,損人之餘不利己,甚至損人以保仕途。

點擊這裡,看當地傳媒於2022.06.08的報導,我們集中回應其關於「論離港潮:若非違法為何離去」一節,處長稱「任何有良知、有正義感的人,都應該要懂得尊重法治」,更指港人所說的「『紅線』正是法律規條,強調警方從未要求那些人離港,他們離港只屬一己意願,反問若非違法,為何要離港」,行使公權的執法部門首長竟然有這種狗屁邏輯,身處香港的朋友如果反駁,又會被屈犯黨安法,大家一次又一次看到,原來「一國兩制」的意思是不用考慮香港人「制」定「唔制」,都係咁話,大家仍堅持「一國兩制」嗎?

@2022.07.01之後點睇?

沒有最卑劣,只有更卑劣,有些KOL開始談論有機會封關,除非收到聖旨,邊個敢玩到咁大。但是,把拒絕發CNCC這卑劣手段延伸到上加拿大救生艇的香港朋友,只是簡單的內部行政指令就可立刻實施,收容國也奈不了他的何。

@不發CNCC會打沉救生艇嗎?

黃先生在此負責任地說句,絕對不會!

@法律賦予加拿大移民部長的特別權力

點擊這裡,閱讀移民法律第25.2條,基於公眾利益,IRCC有權 “grant that person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or an exemption from any applicable criteria or obligations of this Act”,後者所指的exemption,當然可以包括CNCC。所以,如果耍強權做出荒天下之大謬的事情,絕對有理由相信移民部長會立刻作出回應以安定人心,這簡單的邏輯不難理解吧!

@移民法律第25.2條的應用

首先強調一點,經25.2條行使的權力只是暫時措施,如果有需要轉為永久性,就會將這個移民項目加入永久性項目中,例如family class、economic class等等。

基於公眾利益,移民部長就是引用這條文,推出HK Pathway這暫時項目,有效期至2026.08.31。對香港居民來說,有以下三個大幅豁免措施,如下:

  1. 3年OWP,分析如下:

點擊這裡看IRCC於2021.02.08發佈的指引,把香港居民分為三大類作處理:

    • 過去五年大專畢業,即政策提及的Group 1 Foreign Nationals:

請參看獲豁免的200(1)(c)和200(3)(e)

關於200(1)(c),大家肯定看得一頭霧水,但不用介意,由黃先生提供簡單總結,WP申請人要符合其中任何1項要求,否則就不能獲批。IRCC因為要幫香港人,把所有條件豁免了,所以大家便能輕輕鬆鬆拿到三年OWP。這就是25.2條的 “an exemption from any applicable criteria or obligations of this Act” 的應用。

關於200(3)(e),其實大家可以略過,簡單解釋是,之前人在加拿大有違反短暫居民條件的香港朋友,例如非法讀書或工作、逾期居留等,一律既往不究。

    • 其18歲以上家庭成員,即政策提及的Group 2 Foreign Nationals:

同樣建基於豁免200(1)(c)和200(3)(e),但隨行family member除配偶外,亦包括18歲以上的子女,所以是否合用便適隨尊便。

黃先生注:1) 18歲以上子女,可以直接拿OWP,其實年齡上限是22歲,2) 18歲以下子女,因為父母其中一方拿OWP,不用SP也可以讀中小學,此乃一貫做法,並不需25.2施恩。

    • 身處加拿大的以上兩種人士,即政策提及的Group 3 Foreign Nationals:
      繼續豁免200(1)(c)和200(3)(e),加送大禮199(a) to (i) 獲豁免,大家應該同樣看得一頭霧水,但大家同樣不用介意,再由黃先生提供簡單總結,人在境內首次申請工簽有諸多條件,香港遊客絕大部分不會符合,要幫香港人就要廢掉那些條件。
  1. Stream A or B for PR,分析如下:

    點擊這裡看IRCC於2021.06.08發佈的指引,介紹Stream A或B獲豁免的條文如下:

    10(2)(c),原文是 “indicate the class prescribed by these Regulations for which the application is made”,重點是 “class”,申請人要符合上述提及的,例如family class及economic class。既然HK Pathway只是建基於2的暫時移民項目,就不能歸宗,為了幫助香港人便豁免了。

    70(1)(a)(c)(d)及70(2),簡單統一解釋,這裡所指的是各種現行永久性移民項目,例如上述提及的family class及economic class,香港人不用介意的。

    以上就是25.2原文 “foreign national who is inadmissible or who does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is Act, grant that person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的應用。

    黃先生注:其實以上條文已埋下伏線 “foreign national who is inadmissible”,例如因社運被判刑的人士,可以特事特辦,請點擊這裡看程序。

  2. 免收IRCC申請費

點擊這裡,身處加拿大的香港人,temporary resident application暫准居民申請,例如visitor record、study permit、work permit等免交申請費,正是移民部長引用25.2(2) 特權的短暫措施,原文是 “The Minister may exempt the foreign national from the payment of any applicable fees”。

 

@發人深省的問題

曾有申請OWP或SP的香港朋友或其隨行配偶,這包括申請eTA的遊客,有意無意沒有如實披露過去在香港的刑事記錄,但之後往往被簽證官追問究竟,那加拿大駐香港的簽證官又從何得知呢?

所以,既然有現成背後通報機制,簽證官根據收到的資料足夠作決定,格外施恩,不需要CNCC也可批學簽工簽或移民。如果這機制也熔斷了,有理由相信移民部長基於公眾利益,會繼續引用25.2回應,你有張梁計,我有過牆梯,夠膽就封關,加拿大就再幫不了。

 

@結論

由以上25.2應用例子可見,移民部長的權力雖然無限大,但只應用於保障公眾利益,絕不是像某些國家或地區般用以打壓人民。如果香港朋友走救生艇,中途遇到特區政府的任何橫蠻措施,在身不由己下,移民部長會毫不猶豫以25.2為基礎,幫人幫到底,例如豁免CNCC。至於萬一封關就真的無能為力了,身處特區的加籍人士也會遭殃。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前言

客戶傳來於群組收到的一系列吹水討論帖,我們嘗試逐一糾正其謬誤,請大家首先點擊這裡看關於〈深度分析:Stream A、在港Distance Learning、 在加Online Study與PGWP畢業工簽的四方關係〉,我們亦借這機會為讀者補充上述文章,關於最後一關符合Stream A移民申請的理據。

 

@政策主導,而非個人憑空想像亂放闕詞

時下很多香港朋友會加入群組,討論或分享對HK Pathway的認知及個人經驗,這是無可厚非的,但偶爾會見到一些簡單幾字便作定奪,卻沒有提出消息來源的留言。

如果拿定奪的背後是經過政策分析,不可能在群組仔細解釋,大家可以理解。但如果只是個人憑空想像或人云亦云,那除了自欺外,雖然無心,但也誤導了谷友。

 

@「最好唔好半online

政策指引是黑白分明的,跟路軌走就能達到目的地,相反亦然,並不存在「最好唔好」這一類的模糊用詞。相反,應該探討online study其實是否可以支持Stream A移民,先作客觀認識,之後仍可主觀選擇。

 

@「如果想讀半online,只係得返私校」

大家Google一下,這闕詞便不攻自破,請點擊這裡參考Centennial College的2年diploma課程,online課程仍然是有的,相比起2020年中至2022年初,選擇顯然愈來愈少,但如果說只有私校有,那就是偏頗了。說這句話的谷友,難道已做了功課,加拿大東西岸數以十計的公校都掃描過?

 

@「除非你本身已有合法身份喺加拿大,如果唔係全online唔會有SP,你滿足唔到stream A 50%喺加拿大讀嘅要求」

正確理解是如果在加拿大已有合法身分,例如拿着OWP,工作之餘仍想讀書,例如為追求興趣,又或2016畢業生走不了Stream B而轉走Stream A,又例如課程是6個月以上的話,便必須拿SP,online與否並不是考慮點。

所以,如果謠言是成立的,假設OWP持有人偏偏選中多於6個月的online課程,乖乖地想申請SP,但有人聲稱因為online所以不給,那移民政策豈非自相矛盾,扼殺學習的自由?

有圖有真相,以下例子大家請自行分析:

 

例子1

Page 1: 住在深水埗的TSZ同學於2021.07.05收到full-time online offer,2021.09.07開學,約2022.08畢業。

Page 2: 2021.09.03人在香港,收到Letter of Introduction。

Page 3: 2022.01.01入境,SP有效期至2022.11.30。意思是50/50。

   

例子2

Page 4: 住在荔枝角的Simon同學於2021.07.08收到full-time online offer,2021.09.07開學,約2022.04畢業。

Page 5: 2021.08.11人在香港,收到Letter of Introduction。

Page 6: 2021.09.17入境,SP有效期至2022.12.07。意思是兩個學期他都在加拿大online上學。

   

 

例子3

Page 7: 住在柴灣道的SIN同學於2021.07.07收到full-time online offer,2021.09.07開學,約2022.04畢業。

Page 8: 2021.08.11人在香港,收到Letter of Introduction。

 

 

 

@「有無睇加國政府網頁,佢話online到今年8.31都計pgwp,之後無了」

請再次點擊這裡,於第三步提及的2022.08.31分水嶺,這天之後PGWP仍會給,只是有效期會相應扣掉而已。

 

@Stream A: In-Canada graduates

大家只需留意兩點:

  1. “have valid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 in Canada”

大家當初刻意選擇online課程起步,是因為有個人理由而需要在香港逗留多一段時間,退一萬步看,假設你真的拿不到PGWP,但你仍然可以轉visitor,符合Stream A要求,又何必要自我困擾呢?

  1. “with at least 50% of your program completed in Canada (either in person or online)”

以上三個例子,例子1的TSZ同學是50/50,例子2的Simon同學是100% In-Canada online,完全滿足Stream A要求。為幫助大家更深入了解何謂起碼50%在加拿大上課,請點擊這裡以作參考。

 

@結論

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大家在群組吹水時切忌認真,看到留言時也不要照單全收,因為發言者可能純粹吹水,談不上像黃先生般要向客戶負責。

 

@說句公道話

隨着武肺於2020年初肆虐加拿大,到2022年中漸漸遠離,大專學府因應時勢推出的特別措施也開始陸續取消,所以2022.05看到Centennial College的online課程已大幅減少。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 Program (PGWPP): COVID-19 program delivery 這政策仍然適用於2022.09 online開學,最後一半課程在加拿大完成,但IRCC已說清楚政策隨時更改,2023.01之後會是怎樣是未知數。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前言

對於這議題,其實我們已與黃先生的客戶解釋得很清楚,包括應變方案, 但出於公眾利益,特意在這裡與其他香港朋友分享,即使真的不幸發生了,極其量只也有些少不方便而已。

@有圖有真相 – 受制於特區政府動態清零政策

請參考香港IRCC於2022.04.13回覆黃先生的電郵,該事件雖非SP申請,但就順帶解釋了自今年1月底開始,當地簽證部門的處理人手大大減少,所以甩轆了。

@邏輯推理,2022.09開學SP審批被拖慢了

如果在4月前已經遞交了SP申請,我們認為應該趕得及9月開課,只是暫時未能放心訂機票而已。

如果你的SP申請仍在籌備中,最好有心理準備,趕不及2022.09開課,咁點算呢?

@IRCC因應疫情推出的包容措施

點擊這裡參考原文,為方便大家閱讀,我們在文章底部加入了其中兩頁。第一頁為目錄,請留意”Deferred enrolment”一欄;第二頁是其細節,以下簡單應用導讀由Case study開始:

Case study:

  1. 你已經遞交了09開學的SP申請,今年是2022.09.06開課的;
  2. 到09.05仍未批;
  3. 假設最終10才批。

Case study應用:

  1. 就算Visa officer於10才照顧你的檔案,當然知道你報讀的課程已於2022.09.06開課了;
  2. 根據這包容措施,當局不會要求你拿更新的Letter of Acceptance (LOA),照批可也;
  3. 大家看到的 ”150 days or less”,簡單理解是多於一個學期、四個月120 天。意味着Visa officer假設你會自行做因應的措施,即defer至01開學。

 

@IRCC-HK交波給加方的機場關員處理

當然你會要求學院提供新的LOA,2023.01開課,入境時交給機場關員看,他們自會懂得處理,順順利利無驚無險打印SP給你。這方面大家可以放心,因為你不可能是唯一遇到這類情況的入境者,關員也只是跟隨指引辦事而已,不會為難你。

所以,就算無法如期開課,以Case study為例,可以於10月先來加拿大生活,2023.01開課。如果有小朋友隨行就可以根據其年齡插班,他們便不會浪費時間。

@2022.09開課的是online課程,那又如何

黃先生因應部分客戶個人需要,一開始已經建議他們2022.09 online開課,所以SP審批延誤對他們沒有影響,反正他們亦不急於盡早來加拿大。

其他報讀in-person的香港朋友,就要看個別情況決定是否需要變陣,以下嘗試勾畫兩個情況,讓大家思考一下。

例子一:

出於個人原因希望愈早離開愈好的話,又不想耽誤原本開課日期,可考慮改為報讀online 課程,SP未批仍可於2022.09開課,獲批後立刻起程。

例子二:

這階段要有心理準備延誤,作出相對的應變措施,若真的發生了,也不會是晴天霹靂。

 

@結論

正如開場白所說,出於公眾利益,我們發表這文章,目的是與其他香港朋友分享,僅此而已,黃先生的心態是「幫得一個就係一個」,是否用得着就適隨尊便了。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前言

不少先知先覺的香港朋友,早在救生艇政策2020.11宣佈前已啟程到加拿大讀書,對他們而言,隨後Stream A的宣佈簡直是IRCC送給他們的大利是,再不需要在EE搶分突圍!有趣的是,他們於2022.09 甚至2022.12就會在加拿大畢業,除了走留學生一般途徑的PGWP外,有部分說也可以申請HK Pathway的三年OWP喔。

在此,我們最近發表了一篇文章,只屬於蜻蜓點水式,請點擊這裡打個底。這篇簡潔文章發表後,我們收到不少詢問,包括當初黃先生成功帶過來的家庭。後者黃先生當然會當仁不讓,根據個別情況為他們策劃。但有鑑於這是熱門議題,即使不是黃先生的客戶,他們決意來加拿大的決心打動了我們,在這關鍵時刻應當施以援手,讓他們不至於走歪路。

我們會分開三部分詳細分析,最重要的是以下選擇並不存在對錯,只存在哪個策略比較適合您的獨特情況,反正大家最終目的也是Stream A移民,現在要關心的是如何讓夫婦二人可合法工作,至於小朋友,以下提及的兩個選擇也能幫助他們續MSP。

  1. 第一部分 – PGWP
  2. 第二部分 – HK Pathway三年工簽
  3. 第三部分 – 實際應用
 
 

第一部分 – PGWP

雖然這批香港朋友最終會以Stream A申請移民,但此階段仍屬於international student背景,與來自全世界的留學生走同一個政策。

 

@IMM5556 document checklist

因為大家有可能遇到技術問題而未能開啟IMM5556,為了方便各位,特意將表格放在文章最後。不少同學被Page 2 of 3中間以黃色highlighted的部分所困擾,即使Spouse of PGWP申請人 (為行文方便統稱老公) 的配偶 (統稱老婆) 有PGWP,仍需要提供三張糧單才可拿到SOWP。其中有些老公拿着當初的陪讀SOWP時已找到好工,但沒有信心老婆能夠提供三張糧單,便無可奈何打算辭工放棄工作機會,這是何等不必要呀!

在繼續分析前,給大家一個習作,看看IMM5556,如果老公申請SOWP,是否需要提交銀行存款證明。黃先生就看不到了,老公們看到嗎? 再者,如果真的要提供三張糧單,但有些公司每一個星期發薪水,有些卻是一個月,如是後者,豈非不公平?

 

@Types of work permit for your situation

點擊這裡看IRCC政策原文,Scroll down尋找” You’re a spouse or family member of someone working or studying temporarily in Canada”段落,簡單導讀如下:

  1. 老婆畢業後需要有Type 0AB類工作,即屬於”skilled worker”,大家暫且記住skilled worker兩字,以下會重覆提及。
  2. 老婆要”has an open work permit (e.g. PGWP)” ,須提交employment offer或contract,證明老闆所聘用的是0AB職位,可沒有IMM5556提交三張pay stubs的要求喔,那大家應該跟哪個指引呢?
 

@Public policy, competitiveness and economy [R205(c)(ii) – C41, C42, C43, C44, C45] – Canadian interest – 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

點擊這裡看IRCC政策原文,title提及的C41、C42及C43代號,拆解如下:

  1. C41 – Skilled worker的配偶OWP。
  2. C42 – 當初老婆拿的是SP,老公拿的配偶OWP就是這個代號的陪讀OWP。
  3. C43 – PGWP,就是老婆畢業後申請的,並不需要job offer。但是如果要為配偶拿OWP,就要符合C41的要求化身為skilled worker,言下之意,老婆必須有0AB工作,如果老婆沒有0AB工作,就不能為老公拿C41 OWP。

補充一句,當初老公的C42 OWP有效期與老婆的SP一樣,而IRCC給予SP的有效期一般是畢業加三個月 (註:以下會引用這論述),後者的原意是給老婆時間畢業後申請PGWP。所以就算老婆畢業了,老公在C42 OWP所給予的有效期內仍能合法工作,之後如何拿C41 OWP正是我們要探討的議題。

請留意” [C41] General eligibility for spouses or common-law partners of skilled workers”這部分,同樣說老婆需要”holds a valid work permit”、有0AB工作,但是remarks部分卻是如下,在這裡我們作簡單導讀:

  1. 老婆的job offer其實可以是part-time的;
  2. 因為政策沒有聲明job offer每周起碼要有多少工時,簽證官要放心老婆的收入or私人存款足夠支持夫婦生活費用。因此IMM5556之所以要求老婆提供三張糧單,其實就是這個意思。

哪為何IMM5556沒有要求申請人提交存款證明呢?答案是,IMM5556是one-size-fits-all,其他情況沒必要申請人提交存款證明,而屬於老公情況之下,簽證官只是關心老婆收入是否能夠支撐家庭開支,但簽證官的疑慮其實可以用個人存款來滿足喔!

The principal foreign worker may be employed part-time for the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to qualify for this LMIA exemption. Although there is not a standard minimum of hours required, officers have to be satisfied the principal foreign national’s employment or funds will be sufficient to financially support themselves and their family members while they are in Canada.

@老婆要 ”has an open work permit””holds a valid work permit”又有何解釋?

照字面解,老婆需要手持PGWP,找到0AB工作後才可為老公拿C41 OWP,對嗎?

奉公守法的老婆們DIY時當然會照字面詮釋,而黃先生的新晉同業礙於缺乏實戰經驗,一般也會這樣處理。其實並不必然,舉例說,老婆申請PGWP時已有0AB job offer,為何不能與老公一同申請呢?PGWP處理恰當的話是不可能拒簽的,當簽證官批老婆的PGWP時,再看看老公的申請,其實已經符合了以上兩個英文所述的條件了。

那麼,怎樣可以確保簽證官先批老婆的PGWP呢?因為如果次序倒轉的話,老公的申請便會被拒。

 

@老婆申請PGWP須知

點擊這裡參考IRCC政策原文,我們只探討Who can apply欄目下的Inside Canada graduates。重點理解是老婆畢業後可於up to 180天才申請,但是要在SP有效期內處理,換句話說,由畢業直至申請PGWP這段時間,仍然會保留合法身分,正如上述提及SP有效期起碼會額外給予三個月,其實等於IRCC給予老婆三個時間去找0AB工作,找到後才申請PGWP也不遲。

所以,既然part time job offer也可以,打趣地說,老婆可以每星期來黃先生辦公室上班一天,而黃先生給予的是0AB職位,就已經足夠了。

 

@老婆遞交PGWP後,未獲批可立刻工作的法律依據

點擊這裡看 ”No permit required” 下的186(w) 條款,”holder of a study permit” 所指的是老婆,186(w)(ii) 所指的,是老婆已經網上遞交PGWP申請,而只是等待approval中。

 

@緊接以上議題,假設兩夫婦同時申請,老公合法工作的法律依據

點擊這裡,若如黃先生的高難度政策分析,兩夫婦齊齊申請,了解老公可立刻工作的法律依據。

請看General conditions下的183(5),導讀如下:

  1. “Temporary resident” 所指的,就是當初拿C42 OWP陪讀的老公;
  2. “Applied for an extension” 所指的,是老婆符合skilled worker的定義,可支持老公的C41 OWP申請;
  3. 183(5)(a) 所指的,老公原本是拿OWP,現在又申請另一張OWP,審批期間享有”maintained status”優惠,可繼續上班,雖然這部分的法律條文與老婆的不一樣,結果卻有異曲同工之妙。
 
 

第二部分 – HK Pathway三年工簽

這部分的議題於今年年底過後便不再適用,因為申請三年工簽是2023.02.07有趣的是,這班香港朋友當初拿不到三年工簽,無奈要拿SP,但現在卻可以發回力鏢,原則上符合三年工簽的要求。

 

@當初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背後的法律依歸

點擊這裡看IRCC於2021.02.08推出項目時的原文,重點導讀如下:

  1. 第1類的foreign national,所指的是主申請人;
  1. 第2類的foreign national,所指的是配偶;

在細項”Provisions of the Regulations for which an exemption, if applicable, may be granted”一欄中提及的豁免,以上兩類foreign national同時不受Paragraph 200(1)(c) 及200(3)(e) 所限制,因為香港朋友不會符合上述要求,IRCC一定要「鬆章」,否則一定無人問津。

點擊這裡,看看Work permits下的200(1)(c) 及200(3)(e),保證大家看不懂,所以不看也罷,因為IRCC已豁免了那些要求。

雖然以上條文不看也罷,但重點認識是第2類所指的配偶,不需要第1類所指的主申請人有工作才符合申請資格,也不像第一部分提及的C41 OWP的要求。

 

@老婆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又如何

這等於一開始便符合在香港申請三年OWP的朋友,在香港遞交申請後,出於個人理由先來加拿大待批,或者先來加拿大在境內申請的朋友,當然可以以第1類及第2類的兩夫婦一同申請,但未批前不能合法工作,而R183(5)(a) 也不適用,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工簽,便不存在maintain status的說法。

 

 

第三部分 – 實際應用

以上兩個部分只是探討不同手法,怎樣應用就特事特辦,例如:

 

@保住老公的就業

如果老婆用盡IRCC給予的額外申請PGWP時間仍找不到0AB工作,當然以第1及第2類身分齊齊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在待批時間,老公仍然符合以上提及R183(5)(a) 的 ”maintained status” 條件。

為行文方便,我們以Q&A形式繼續探討下去:

Q1: 可否只是老公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而老婆申請PGWP呢?

A1: 沒有老婆以第1類身分作為支持,老公以第2類身分獨自申請一定死硬!

 

Q2: 可否老婆申請PGWP,老公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反正前者是批硬的!

A2: 老公兩面不是人,作為第2類身分不能單獨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老婆如沒有0AB job offer,雖然可以自己申請C43 PGWP,但未能轉型為skilled worker的話,便幫不了老公拿C41 OWP,老公斷糧只是時間問題。

 

Q3: 老婆可以又申請PGWP又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嗎?

A3: IRCC只說同一類項目不接受重覆申請,舉例說,畢業生提交PGWP申請後,怕IRCC收不到申請,心急之後又申請第二次,原意是不鼓勵因此而重覆申請,僅此而已。所以,老婆完全可以在兩個不同項目同時申請OWP,就算visa officer覺得有點奇怪也要處理。

 

Q4: 緊接Q3,老婆可否帶同老公立刻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之後看事態發展才決定是否和何時申請PGWP呢?

A4: 這就要看情況了,例如:

  1. 老婆根本不打算工作,留時間照顧小孩,任何形式的OWP對她來說都沒有意義,所以「項莊舞劍,志在沛公」,與老公齊齊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就可以了;
  1. 兩夫婦屬於穩陣派,要保住老公繼續工作,二話不說齊齊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老婆的PGWP看事態發展再決定;
  1. 如果還沒有子女,老婆又有job offer,遺憾不是0AB類,但能幫補家計,可以自己申請PGWP,同時以第2點的做法保住老公的工作,這種佈局下兩夫婦也可以在等候批文的時間內工作以維持家計。
 

@交由黃先生處理?

如果你大致明白以上論述,但又怕在實際運作上有錯失,請聯絡黃先生Alfred@lingwong.ca

點擊這裡,如果你的Stream A移民申請交由黃先生處理,以上事情黃先生會替你打點,之後你可以選擇DIY,或補償事務所諸位走Stream B巴打絲打員工的時間成本,由我們一併處理。

最後友情提醒大家,IRCC給予香港人的優惠,是人在加拿大時所有暫準居民申請,包括visitor record、work permit及study permit都免申請費。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IMM5556

  

@前言

這批同學一般是屬於中產,當初籌備到加拿大重回校園時,HK Pathway尚未宣布,只是希望在加拿大學習和工作後,能在EE加分。皇天不負有心人,他們成為了Stream A的第一批受惠者,可喜可賀!不少這類香港朋友甚至帶同配偶和子女來加,現在畢業的同時,也要考慮如何延續家人的合法身分。

@PGWP

這批香港朋友的起步點是一般的留學生,與全球的同屬一樣。2年課程可以拿三年PGWP,及時在網上遞交申請後,尚未拿到approval也可以立刻合法工作。同時間可以攜同子女續SP,繼續免費上中小學。

至於配偶工簽,需要自己找到0AB類工作後才符合資格申請。言下之意,暫時只可以申請Visitor Record以保住合法身分。但如果陪讀的OWP到期,配偶仍未找到0AB工作,唯有暫時停止工作。

 

@HK Pathway 3年工簽

這批香港朋友符合申請HK Pathway 3年OWP的條件,也是在2023.02.07前遞交。相對PGWP而言,優點是不需要先找到0AB工作就可以為配偶拿SOWP,同樣也可以為子女拿SP繼續免費讀書。缺點是,未收到approval前不能工作。當然,當初配偶的陪讀OWP可以用到最後一天,然而自己的SP有效期雖然仍有不少於3個月,但其實已經不支持合法工作。

@滿足畢業要求,可以繼續用SP工作嗎?

我們借此機會矯正不少同學群體流傳的錯誤認知,以為「考完試、畢業了,SP仍然有效,可以用SP支持全職工作,不用OWP」,但正確理解是考完試後,滿足畢業的要求,SP原則上便會自動失效,因為IRCC預期你畢業後會離境,或者立刻申請PGWP,所以網上遞交後,便等於延續了合法身分,因此未收到approval也可以全職上班,這是一般留學生會選擇的做法,但香港人例外,因為申請Stream A移民不需要加拿大工作證明。

或者有人會問深一層:「我已滿足畢業要求,SP仍未過期,因個人理由未申請PGWP前已有工作,這段時間是否合法工作?」黃先生覺得拗都無謂,一來申請PGWP十分簡單,二來大家走Stream A移民,完全不需要工作,如果把握時間在網上遞交PR申請,年底或之前就已能成功登陸,這才是重點,又何必計較枝節呢?如果黃先生真的要回答,未遞交PGWP申請就立刻開始工作,只可以是很短的時間,例如一兩個星期,唔啱規矩又如何,點都唔會拉人封艇啩!補充一句,這類每事都問的朋友,就更加不要申請HK Pathway工簽了。

@結論

自己衡量兩者的得失吧!如果是黃先生的客戶,我們會鼓勵申請PGWP,因為說不定很快便有工作機會喔!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前言

Centennial College是我們的首選合作伙伴,原則上我們成功拿到Letter of Acceptance (LOA) 就功成身退,之後所有事情皆是學生經由學校帳戶與學校直接溝通,包括註冊開學。少數客戶在這環節遇到困難,我們不辭勞苦與學校瞭解相關程序,特意準備這篇文章幫助他們成功註冊,準備開學。

強調一點,我們以2022.05開學作為例子,將來可引用到2022.09及之後。

@第一節:Upload文件

點擊這裡,跟隨當中步驟完成文件上載程序。登入上載文件的頁面時,user name為9位數字的student number,請參考你的LOA,學校已預設password為學生的出生日期,例如January 15, 1980是011580。以下供參考:

  1. Attached New International Student Information form/Emergency Contact Information Form. Please make sure to provide the complete information of Emergency Contact in Canada and Emergency Contact in Hong Kong.
  2. A photocopy of the biographical page of your passport.
  3. Study permit OR Confirmation of study permit application OR Approval in Principle (First Stage Approval) OR Study Permit Approval letter.
  4. Graduation Diploma/Degree.
  5. Official Transcript.
  6. English Language Proficiency Score, if applicable.
  7. Offer Letter.

如果發覺被hold住,請立刻電郵至DZhang@centennialcollege.ca求援,電郵標題subject line包括學生名字及student number。

補充一點,第一節順利完成後,不妨電郵通知DZhang@centennialcollege.ca,張小姐會回電郵確認,讓你放心。

 

@第二節:如果upload文件過程遇到障礙

點擊這裡查看FAQ。

 

@第三節:Build your timetable選科

點擊這裡查看上課時間表。

 

@第四節:如果人在香港distance learning

仍須完成第一節程序,之後電郵至DZhang@centennialcollege.ca,標題subject line請註明學生全名及student ID,向張小姐確認學生在海外distance learning,就可獲豁免第一節第3項遞交SP的要求,意味着不會被hold住。

 

@緊急服務

請填寫International Student Info – Emergency Contact並電郵至DZhang@centennialcollege.ca處理。

 

@結論

預祝大家學習愉快,好好享受這過程,畢業後立刻申請Stream A移民。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 @前言

救生艇計劃的移民細節自2021.06宣布後,不符合以三年OWP走Stream B的香港朋友,終於可以放心先申請SP後走Stream A移民。

同時間,有部分朋友出於各種個人原因,包括經濟,希望多留點時間在香港賺錢,但又希望能快點開學、快點申請移民。二者表面上看似有衝突,但如果策劃周詳的話,魚與熊掌其實可以兼得,不少黃先生的客戶已在運用這個策略,有人已開始在香港Online Study,有人則已準備在復活節來加拿大完成剩下的課程。

最近黃先生收到香港市面上的留言,意思大概是如果是Distance Learning/Online Study的話,畢業後不能拿PGWP。所以如果有子女隨行,言下之意就是不能繼續免費入讀中小學,經濟上便會大失預算。

有見及此,黃先生義不容辭為大家分析以上四者的四方關係,將流言掃清,如果真的需要Distance Learning/Online Study,不存在畢業後拿不到PGWP這種說法,極其量是被扣減些少有效期,但起碼應該會給一年,提供足夠時間讓一家人以Stream A移民,不再受經濟困擾或簽證的束縛。

我們會抽絲剝繭,一步一步引導大家充分了解這個議題。

@第一步:

 點擊這裡,參考IRCC關於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一貫的要求。重點如下:

  1. 大專課程不短於八個月,亦即是一般的One Year Program;
  2. 需要人在加拿大full-time study。

強調一點,以上只是行之已久的一般要求,未有顧及移民部因應武肺推出的特別措施,所以好戲在後頭

@第二步:

請點擊這裡,參考IRCC關於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 (PGWP) validity and application的一貫指引。重點如下:

  1. 有效期以大專課程長短為準,即八個月至三年之間,前者所指的,例如一年的Post-graduation Certificate課程,雖然上學只是兩個學期、八個月,但一般也會給予一年時間;後者所指的,是兩年的College Diploma課程或大學學士課程。言下之意,如果是修讀兩年Diploma,就是移民部給打賞,拿到三年PGWP;
  2. 就distance learning而言,不論人在加拿大抑或香港全程完成,都不符合申請資格;
  3. 如果多於一半時間是distance learning,並不符合申請資格;如果少於一半時間,就符合資格,但有效期則會相應地扣減;
  4. 這指引卻沒有提及如果正正一半會如何處理,有效期會怎樣計算;
  5. 以上兩點所指的是人在加拿大上課,而未有顧及移民部因應武肺推出的特別措施,因此好戲繼續在後頭
 

@第三步:

請點擊這裡,參考 2022.02.07關於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 Program (PGWPP): COVID-19 program delivery因應疫情而推出的特別措施,主要針對online study。重點如下:

  1. 此特別措施適用於以下兩類international student:
    • 於2022.03已就讀於PGWP-eligible的DLI課程;
    • 已經於Spring 2020開學,及將會於Summer 2022開學的學生。前者與a重覆,後者以安省為例,一般指於2022.05開學。
  1. 以上兩類學生亦須符合以下要求:
    • 已經持有SP,所指的是於疫情前人在加拿大已正常開學,學校因疫情取消in-class課程,學生身不由己;
    • 已經獲批SP,例如在香港收到approval letter,即Letter of Introduction,憑此文件入境時可在機場打印SP。所指的是,學校同樣取消了in-class課程,學生同樣身不由己,甚至因原居地爆發疫情,例如印度,加拿大移民部禁止航班飛抵;
    • 已經在開課前於網上遞交了SP,雖未收到approval,但仍可開學,DLI不會介意,對於IRCC來說,只要SP最終獲批,等待期間的online study算為合法學習,將來能符合Stream A移民要求。所指的是鼓勵國外學生繼續申請到加拿大讀書,以畢業後仍能拿到PGWP為誘因。

從以上政策可見加拿大移民部政策制定的及時、靈活和包容性,為配合大專學院取消in-class改以online study代替,但畢業後仍能申請PGWP。倘若沒有這般靈活和包容,便會扼殺國外學生在長達兩年的疫情期間來加拿大的意欲,只憑本地學生並不足以支持大專院校的財政資源,有多少大專學院會因此而關門?

上述政策有一專欄關於distance learning,重點導讀如下:

  1. IRCC開宗明義,一般而言distance learning在海外上課的時間,不會計算在PGWP的有效期內,正如@第二步的第3點所指。此外,一半課程需要人在加拿大in-class完成;
  2. 此特別措施適用於@第三步中1a及1b的兩類學生,黃先生的online study客戶正正符合1b要求,即是已經於Spring 2020獲得approval letter在香港開始distance learning,又或者已遞交SP申請,將於Summer 2022 online開學;
  3. 不論人在香港抑或加拿大都可受益於以上的優惠政策;
  4. 史無前例地,學生在March 2020已啟讀,或在Spring 2020與Summer 2022之間才開始課程,就可免卻上述第1項裡,一半課程需要人在加拿大in-class完成的要求。換句話說,可以100% 在海外完成online課程,仍能符合資格獲批PGWP,即是@第二步的第1點;
  5. 政策提及August 31, 2022這個分水嶺,正確解讀如下:
    • August 31, 2022之後,所有在境外distance learning上課的時間,會相應地在PGWP的有效期內扣除,不再是以上第4項後半部提及的100% 全部計算;
    • IRCC善意提醒,因為PGWP的有效期最短為八個月,所以學生需留意因為境外distance learning而被扣除的有效期,剩下的時間起碼要不少於八個月。這對黃先生的客戶而言不是難題,反正Stream A要求一半課程時間需要人在加拿大上學;

換句話說,並不是香港市面上流傳,August 31, 2022後才distance learning開學的話畢業後不符合PGWP申請條件的悲情。

再者,理論歸理論,實際歸實際,黃先生所有客戶都真正明白,主要目標是Stream A移民而不是PGWP,所以不會被這個悲情影響到學習情緒。

以上謠言對帶同子女來加拿大免費入讀中小學的父母而言尤為困擾,令他們擔心萬一拿不到PGWP,財政負擔的壓力加大,子女又如何能繼續免費就讀中小學呢?

@第四步:

請點擊這裡,參考Work in Canada after you graduate: Who can apply中的2. Who can apply,仔細閱讀Special cases下的Distance Learning指引,原文及解讀如下:

What doesn’t count toward the length of your PGWP

You can’t count the following time toward the length of a PGWP:

  • Time spent studying outside Canada after August 31, 2022.
  • Time spent studying before you applied for a study permit.

很明顯,如果香港朋友於August 31, 2022之後才開始distance learning,之後來加拿大online完成,後果不是不符合PGWP的要求,只是有效期會相應縮短,扣除第一部分distance learning,但不會短於八個月甚至一年,這段時間已足夠你們成功以Stream A移民,而子女也能繼續免費上中小學。

大家請繼續留意以下原文:

Distance learning from inside of Canada

If your courses were moved online due to the pandemic, the time you spend studying online from within Canada still counts toward the length of your PGWP. However, it’s highly recommended that you attend in-class options when offered.

We don’t have a specific end date yet for the temporary policy changes for in-Canada students studying online.

正確解讀及應用是:

  1. 你可以選擇2022.09開始online課程,但開課前已遞交SP申請,當然最終要獲批,黃先生在這裡可以替你護航,請點擊這裡,作初步了解;
  2. 如果是兩年課程,你最遲須於2023年復活節在加拿大度過,準備2023.05 online開課,於2023.12畢業,之後2024.01申請Stream A移民;
  3. 畢業後,你可以申請PGWP,應該能拿到一年;
  4. IRCC這優惠政策沒有說明何時完結,但以黃先生對移民部多年來政策制定的跟進及研究,這優惠政策的整體,尤其是裡面提及的August 31, 2022,將會吸引不少香港人於2022.09 在香港distance learning開課。即使叫停這優惠政策,都一定會顧及2022.09開學的學生,但2023.01才開始distance learning的話黃先生便不看好,因為疫情會繼續改善,這包容政策的必要性就會愈來愈弱。所以黃先生在這裡給香港人作出最後召集,最遲要在2022.09去馬;
  5. 最後,黃先生寄語香港朋友,不必庸人自擾,如果課程有in-class的選擇,移民部便不會承認online study作為代替,因為IRCC的用詞只是 ”highly recommended” 而已!
 

@有圖有真相

請參考黃先生客戶郭姓學生的實際案例:

  1. 修讀的是advance diploma,三年共六個學期課程;
  2. 2022.03.06獲批SP;
  3. 人在香港修讀online課程,完成三個學期;
  4. 2022.01選擇休假;
  5. 2022.03.16入境加拿大,準備2022.05繼續上第四個學期,將於2023.04畢業;
  6. 入境時關員與郭同學友善寒暄,獲告知已完成一半課程後,關員沒有查看細節,便批准他的SP有效期為2023.09.30;
  7. 他將於2023.05申請Stream A移民,有望在SP到期前便已成功登陸;
  8. 郭同學符合第三步第1項的定義,distance learning所花的學習時間不會被扣掉,所以在2023.04畢業後,便可申請三年PGWP;
  9. 如果郭同學帶同未成年子女,當然可再申請另外三年SP,足夠完成移民程序。
 

@結論

雖說謠言止於智者,但相關的加拿大移民政策和法律仍需要學習,正如黃先生的口頭禪「一世人做一次嘅嘢學嚟做乜?無必要辛苦自己,吃力不討好,拿捏錯誤就會自招損失,受流言所誤導更加無謂」。溫馨提示如果你有個人需要走distance learning + online study的策略,黃先生認為2022.09開學會是最後召集。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