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AKING! Stream A/B PR申請延誤系列
系列15
通識篇 – 深入淺出剖析加拿大眾議院House of Commons下的Petitions機制
@前言
IRCC於2024.05.07引進紓援措施幫助Stream A/B待批的香港朋友,我們也即時於2024.05.08提供分析。有熱心朋友分享e-4937 Petition,大家想知道IRCC的德政是否回應了這電子聯署,如果可以,甚至希望我們再深入探討,這類行動對政府施政的影響有多大。此文章就是簡單解釋這程序。
首先請點擊這裡參考House of Commons有關Petitioning的指引為大家打底,包括:
- Electronic Petitions – Guide and Terms of Use
- Paper Petitions – Guide and Terms of Use
- The Path of an E-petition
- The Path of a Paper Petition
@Petitioning vs MP主動在國會提出質詢
加拿大眾議院的國會議員全是民選的,主要功能是把各自選區的民眾聲音帶進國會,向執政黨的有關部長提問,要求回應。就以Stream A/B PR申請延誤這議題為例,據我們所知,已經先後有Jenny Kwan及Jean Yip兩位華裔MP代發聲。他們發言的片段在網上也輕易找到,也同時聽到IRCC部長的罐頭式回應。
但是,如果市民覺得自己關心的議題未被自己選區的MP重視, Petitioning這公開渠道就是補救。
@Electronic Petitions vs Paper Petitions
上述的e-4937 Petition是以電子方式進行,觸及加拿大任何角落的居民,及身處全球的加拿大公民的注意力;相反,HKW於2024.04.27發起的卻是Paper Petition,效益大打折扣,大家可跟據以下圖表作比較:
很明顯, Paper Petition一開始已蝕章,發起人就算需要聚眾畫面,也應該以公眾利益為首要考慮,給參與者當場做E-Petition而不是Paper Petition,至於其他agenda就可放在其次,魚與熊掌二者兼得。
@深入淺出介紹E-Petitions流程 (以e-4937為例)
- 發起人是加拿大公民或居民,例如Nicolas
- Nicolas要提供個人資料作核對用途
- 他邀請Tom Kmiec接棒 (注:因為是電子聯署,Nicolas雖然居於Richmond,可以向全國MPs求助,並非局限於自己選區的MP)
- Tom收到Nicolas邀請,並決定接棒後,交由職員完成既定程序,把Petition內容公開,順從Nicolas意願,收集聯署時間為期30天至05.18。補充一點,Nicolas共有5次機會向MP發出邀請,但不能漁翁撒網同時進行,只可逐次發功 (注:澄清一點,Tom只是願意接棒而已,發起人仍然是Nicolas)
- 要收集不少於500個電子聯署才可進行下一步,這方面,就算一炮而紅,仍要等待至05.18,職員才可進行最後階段的核實工作,certify這Petition
- Tom收到certified petition的同時,移民部長也要在45天內安排與Tom在國會答辯時段交峰
@e-4937與IRCC於2024.05.07宣佈的因果關係
我們完全看不到二者的因果關係,最起碼是2024.05.18的收集期還未屆滿。
當然,這聯署最終也會被certified,不過Tom只能重覆類似Jenny Kwan及Jean Yip的提問,說白一點,Nicolas的聲音其實已由Jenny Kwan及Jean Yip兩位MPs主動帶入國會了。
話雖如此,Nicolas的努力仍是值得香港朋友嘉許的。
@Nicolas這類聯署對政府施政的影響有多大
我們認為聯署發起人及其支持者應抱著大愛精神 “求耕耘而非收獲” 盡量做,雖然效果已從移民部長早前給Jenny Kwan及Jean Yip的回應可看到。
所以,如果有人問這類行動其實 “有冇用”,我們只能鼓勵大家應該獨立思考,各自評價,反正最終是沒有結論,更遑論尋找共識。
@結論
我們重申2024.05.08文章P.4的立場,下一步游說是努力雪中送炭,讓更多仍然留在香港的朋友有救生艇的機會。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V_YMOkZAC-I-tDASDXg7U_faMuhuz4fV/view?usp=drive_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