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幫搞學簽係咪包贏?

@前言

自從我們於2022.01.01元旦日啟播Stream A YouTube頻道後,很高興收到不少香港朋友查詢,有些是DIY或經香港付費中介申請失敗的,他們也樂意與黃先生分享後者為他們撰寫的Letter of Explanation(LoE),當然這些中介與我們的處理方法差天共地,但礙於口德,黃先生只可以鼓勵付費諮詢客戶不要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只要抱著誠懇態度,重新撰寫的LoE沒必要被之前失敗的框架困住,由黃先生重新撰寫,合理地更正之前的謬誤,最後成功的也大有人在。

曾經有一位香港朋友於2021年內輸了三次,第一次DIY,之後兩次找香港中介代理,三次皆輸,後來找到黃先生幫忙,皇天不負有心人,終於成功,已經於2021.09人在香港online開課,計劃2022.04來加拿大過復活節假期,完成餘下的兩個學期,2023.01申請Stream A移民。

其他經典案例,請到我們的網站查看。

@黃先生包贏嗎?

回答這問題前,先與大家分享黃先生所屬監管機構CICC,給會員定下的Professional Ethics專業操守,特別強調以下章節:

a) 1.1.1 – 專業操守目的是保障公眾利益,而不是黃先生的商業利益。

b) 2.2.9(v)及(vi) – 受CICC監管的會員不能直接或間接引導潛在客戶覺得他們有能力影響簽證官會否批出簽證。

c) 2.2.9(vii) – 如果受監管的會員答應代表客戶爭取最佳利益,與b) 提及的不衝突,則不屬違規。原文是「clauses 2.2.9 (v) and (vi)** do not prevent a Member from promoting or advertising an ability to advocate on behalf of his or her client, to try to influence a positive decision or exercise of discretion

** 原文是2.2.9 (vi) and (vii),肯定是typo,竟然被我們發現了!

d) 5.3.1 – 會員如果對該類申請不熟識,不應該接受有償委託,意思是不應該把客戶當作白老鼠。

e) 7.1.1 – 會員待潛在客戶以誠,candid直話直說。

f) 8.1.1 – 客戶資料一切保密。

g) 12.1.1 – 會員賣各類形式廣告時,須聲明自己受CICC監管。

回應標題,黃先生在YouTube Stream A頻道引出「偶然、當然、必然」的關係,更以打雀英雄傳作比喻,新手贏錢是偶然,老手贏錢是當然卻非必然,符合c) 的要求。

曾經做過付費諮詢的香港朋友應該知道,黃先生一向是快人快語,直接觸及核心,不浪費大家時間。

最重要的是,香港朋友付費諮詢一定由黃先生親自主持,不像某些香港中介,聲稱於加拿大有龐大的法律團隊支持,卻說不出邊位。諷刺的是,如果加方的法律團是那麼威猛,為何要迴避呢?請點擊這裡查看我們事務所的工作流程。

最後,黃先生不能提供口頭或書面承諾包贏,但心裡有數,大家心照吧。

@結論

正如黃先生在YouTube頻道其中一集談及的,香港人申請學簽,是不應該輸的,失敗只是因為不懂遊戲規則,吃了眼前虧而已。只要夠韌力,最後鬧上Federal Court of Canada加拿大聯邦法院,JR討回公道是當然。

說到底,法院的功能就是用來平衡香港簽證官的權力,但法官會十分客觀和嚴謹,以法律角度覆核當初的拒簽理由。簽證官的處理越粗疏,對申訴人越有利。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