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是 “加拿大黃國為移民法律事務所” 的創辦人。
黃先生出生於香港,1974完成港大預科課程失意後,在職場飄泊了一段短日子,之後毅然於1978年夏天來加拿大留學,大學畢業後選擇留下來發展,於1987年成為加拿大公民,也擔保香港的太太來加拿大團聚,共創事業。最初的十多年投資於飲食界,高峰期聘用超過二百員工,也藉此幫助家人及香港朋友經過Entrepreneur 企業家移民加拿大,種下對移民法律的興趣的根。
2002年聯邦政府移民部立法,要求當時的移民顧問經過學術培訓及英文測試,達標才獲發牌,才有資格向公眾提供收費服務。黃先生是頭一批獲發牌47位的其中一位注冊移民顧問。
經過多年在業界的積極參與和貢獻,他已經成功建立自己的信譽和威望,亦得到不少同行的認同繼而加盟。到現在為止,我們團隊除了有多名被加拿大政府認可的移民顧問外,也包括安省刑事大律師,專門處理客戶被刑事起訴或留有刑事案底等棘手問題。
黃先生熱心培養人才,所以在他的團隊中有多名 ICCRC 持牌顧問是以全職僱員身份加入的。黃先生樂意訓練他們,目的是將團隊的整體實力壯大,更加有效地服務大家。要強調的一點是,向客戶負責的始終是黃先生,在 “問責” 方面大家絕對可以放心。
我們團隊的成員本身和黃先生一樣,先移民後入籍,都是藉著過來人的身份,服務於大眾,為 “曾經的自己” 指明可行的道路,披荊斬棘,乘風破浪,最後獲得成功。
要強調一點,雖然客戶是付費使用我們的專業服務,但他們卻不是我們的 “雇主”,相反,我們的交往是建立在團隊關係的基礎上,我們是隊長,客戶是隊員。作為隊長的我們負責制定目標和策略,打點一切,客戶作為隊員,只需要給予配合。這個團隊有很清晰的目標,每個人的責任也預先清晰地設定,大家一起一步一步走,最終把案子贏下來。換句話說,客戶的成功就是我們的成功!
鑑於黃先生積極推動移民顧問行業規範化的多年努力,及他對移民法律的深度認識,也曾經發表過一系列移民新政策的分析文章,更加獲得中文傳媒認同。雖然黃先生不是廣告客戶,但是當移民部有什麼新政策宣布,中文傳媒也樂意邀請黃先生做即時評論,發表他對新政策的專業意見。所以,大家久不久就可以在各大報章,Fairchild TV 新時代電視的新聞時段,及 Fairchild Radio AM1430 和 AM1540 兩個電台頻道,看到和聽到黃先生被採訪的片段。
LinkedIn 是世界風行的人際網絡,讓全世界的人參與建立自己的網絡。它的性質與 Facebook 的社交形式不同,參與者很多是專業或者商業人士。截至 2012 年底,LinkedIn 的全球註冊用戶已超過 2 億。
新用戶註冊的時候首先要提供自己的背景 Profile,之後,擴張自己的網絡有兩個方法。一是用 LinkedIn 搜索功能,尋找你想 “認識” 的其他用戶,邀請他與你建立聯繫,另一種是其他用戶看了你的背景後,想要認識你,就主動給你發出邀請。
直至 2014 年初,黃先生在 LinkedIn 的網絡上,已經超過 1,000 人。截圖是2013 年2 月8 日LinkedIn 發給黃先生的電郵,確認2012 年的統計數字,黃先生放在LinkedIn 的個人背景,在超過2 億的註冊用戶當中,屬於被瀏覽次數最高的5% 之列。
這意味著黃先生在世界各地與不同專業的人士成為 “網友”,如果有需要的時候可以相互幫忙。
2014 年 4 月,LinkedIn 更提升黃先生的會員等級,可以發表文章,這是對黃先生的尊重和認同。
最後,黃先生鼓勵大家參加 LinkedIn 這個網絡,一步一步建立自己的人際網絡。也就是說,要未雨綢繆,不要等有需要的時候,才發覺自己孤立無援。
2008 – 2011 創會會董及司庫
當時申請成為 CSIC 會員,先要通過專業的考試,而報名考試的先決條件,是申請人已經成功畢業於 CSIC 認可的訓練課程。這些課程由民間的學府,例如 Humber College, UBC 等提供。
隨著科技的發達,及互聯網的普及化,網上授課成為了一個新的趨勢。這種新形式有著一個很明顯的優勢,就是可以照顧全世界任何角落裡有需要人士,換句話說,有興趣報讀這個課程的人,不需要特別安排行程去多倫多或溫哥華上課。
另外一個考慮點,是因為加拿大是英法並重,這驅使 CSIC 有責任去滿足說法語的人的需要,報讀網上法語訓練課程。問題在於,法語訓練課程的需求不大,缺乏商業誘因,讓這些已經提供英文課程的學府去投資開發法語課程。
既然CSIC 有責任去滿足法語人的需要,最後只好選擇自己肩負這個欠缺市場價值的任務,開發法語的課程,以網上學習的形式推出市場,進一步根據開發法語課程的經驗,繼而推出英語的網上課程。
CSIC 的原意是保持創會使命的清晰性,所以成立 CMI 作為一個附屬機構,肩負教育這個責任。這個網上課程CSIC 更鼓勵各個省份的移民廳的職員報讀,填補他們對移民法認識的不足之處,更進一步鼓勵非政府機構(NGO) 及非謀利的民間團體,保薦他們的職員報讀,幫助社會大眾。這些省政府移民廳和非謀利機構的職員報讀這個課程, 可以申請把學費大幅度減免,CSIC 樂意這樣做是對社會的回饋。
CMI 的使命除了教育之外,也扮演聯誼會的角色,鼓勵會員互相建立工作關係。除此以外,CMI 也扮演遊說者的角色,對移民政策發表品論。
黃先生是 CMI 創會的董事成員之一,同時肩負司庫的責任。他也積極參與網上英語課程的籌辦,也是其中一個課程的教材審核員。
2008 會議專題主講員
2008 年4 月CMI 在多倫多舉辦全國性的教育講座,這個為期兩日的講座是在4 月4 日和5 日在機場附近的威士丁酒店舉行,黃先生被邀請作為其中兩個講座的主講員,與參加者分享他對相關議題的認識。
議題 1: Marketing Practices and Advertising
議題 2: Practice Management
要提及一點,這個是無償的服務,黃先生參與的原動力是在於他熱心推動這個移民顧問行業的熱誠而已。
對以上兩個議題有興趣的 CSIC 會員可以付費在網上學習,累計 CPD 分數。
以下的信函是 CMI 給於黃先生的謝意, 作為歷史的見證.
Immigration Division (ID) 諮詢委員會代表成員
Immigration Division 是Immigration and Refugees Board (IRB) 的屬下機關,主要功能乃進行保釋聆訊(Detention Review)及身份保留聆訊(Inadmissibility Hearing),專責處理遊客,學籤或工籤的持有人,或持有移民身份的人在這兩方面出了的問題。 CSIC 會員有權作為客戶的法律代表人出席以上兩個聆訊,替客戶爭取權益。
Immigration Division 每年兩次安排圓桌會議,邀請業界反應對這個部門的運作,滿意或不滿意程度,目的是可以針對性地改良運作。被邀請參與這個會議的人士,包括 CBSA ,安省律師公會,以及 CMI 的代表。
由於黃先生事務所的業務涉及這兩個範疇,所以被 CMI 邀請,成為代表人參加以上的圓桌會議。這是一個義務性的參與,原動力在於他熱心推動這個行業的熱誠而已。
以下是其中一個會議的記錄,作為歷史的見證:
Toronto Board of Trade 諮詢委員會代表成員
CEC 項目Subject Matter Expert (SME)
CMI 內部有一個非正式的智才庫,是根據不同的移民項目,用內部的一系列評核標準鎖定了一批Subject Matter Experts (SME), 有需要的時候,CMI 就會主動邀請他們主持講座,鼓勵他們分享對項目的經驗,而最終的目的,就是希望對某範疇有興趣的業內從業員可以從中得益,處理案子的時候能夠更加得心應手,替客戶爭取案件的成功。 SME 接受 CMI 的邀請,目的純粹是為了回饋本行業,因為這是無償的,CMI 只是負責最基本的食宿,機票等等費用。
基於黃先生處理過大量CEC 個案所吸取的實踐經驗,已被業界認同是CEC 項目的Subject Matter Expert (SME),在2010 年的五月與六月之間,應Canadian Migration Institute (CMI –https: //www.cmi-icm.ca) 的邀請,做CEC 項目全國(Calgary, Saskatoon, Vancouver, Toronto) 巡迴性的講師。
參與講座的人全部是CSIC 的持牌顧問,或該省份的律師,現場出席的人數總計超過600 人,而講座也被CMI 錄製成為錄影,放在網上給未能夠親身出席的人來購買,以每人需要付$160 學費來計算,黃先生成功為CMI 籌得超過$100,000.00 加元的會費,作為推廣及發展移民顧問行業的費用和需要.
移民部 CICIP 諮詢智囊團
移民部在渥太華總部每年兩次開圓桌會議,邀請業界人士出席,吸取他們對移民部各移民項目,和移民部海外和本地辦事處的運作的意見,CMI 是被邀請的專業團體之一。
在準備參與這類會議之前,CMI 會廣徵會員的意見,整理了以後就會向移民部反應。由於黃先生事務所涉及的業務範圍頗廣,CMI 也十分重視黃先生提出的意見,把它帶到圓桌會議的議題裡。
比如說,黃先生認為 CEC 的申請人的體檢,應該在申請的時候同時提交,這樣就會節省等待的時間。黃先生這個建議移民部已經收到,何時施行乃未知之數。
CMI 論壇的積極參與
CMI 作為會員工作關係之間的橋樑,設有一個會員論壇,歡迎大家提問或回答。從截圖可以看到,黃先生的無私參與,在整個 CMI 論壇中,以發帖的數量為準則排名第二。
當黃先生業務繁忙無暇回帖的時候,不少會員會直接發短信給黃先生,而黃先生也樂意回答他們的提問,把自己的知識與他們共享。
暫時來說,與黃先生保持比較密切聯絡的同業人士多於 100 名,他們來自不同的族裔或地區,有部分人是經過同業朋友的推薦來聯絡黃先生的。黃先生與他們溝通不怕麻煩,反而覺得是一種榮譽,因為這是他們對黃先生在業界認同的方式!!
2010 – 2011 年初移民部對技術移民項目評分的更改
黃先生醉心研究移民政策,也不吝嗇與同業及公眾分享他的研究成果,目的是給大家一個未雨綢繆的機會,避免墮入一個措手不及的境地。
早在 2010 年夏天,移民部已經完成了一個報告,也靜悄悄地在網站上一個不起眼的地方發表了,算是對公眾交代了!
2011 年初,移民部根據以上的顧問報告,正式發表諮詢文稿,建議對技術移民 FSW 項目做一個頗為大的更改。黃先生根據移民部發表的公開信,再加上他對 2010 年夏天發表的顧問報告的認識,把握時機發表一系列原創文章,分析移民部的來意及去向,與同業及公眾分享。
黃先生的苦口婆心,希望能夠幫到一些已經夠資格申請技術移民的人,把握時間在新政策推行之前盡快申請,避免吃眼前虧。這是黃先生無私奉獻的另一個證明。
Canadian Association of Professional Immigration Consultants (CAPIC) 加拿大專業移民顧問聯誼會是一個民間組織, 總部設在多倫多, 支部分部於 BC 省, 草原省份, 安省及魁省。日常的運作除了一小部分受薪僱員外, 大部分的參與者是以自願性質去維持及推廣會務。
2005 – 2006 安省支部傳訊部 committee 共同主席
2005 年秋天,有鑑於黃先生在多倫多熱心地積極參與推廣安省分部的活動,當時的安省支部總裁,熱情邀請黃先生接受委任,成為安省支部資訊部Communications Committee 的共同主席,名正言順地積極進一步聯合起所有會員,去建立一個有效的會員網絡。
在這段任命期間,黃先生成功地安排了一系列的教育講座,讓會員們吸取最新移民政策和知識,及分享經驗。同時間,黃先生的積極參與也獲得很多不同族裔背景的會員認同,進而成為朋友。在他們的支持下,被提名參選 2006 年 CSIC 的董事選舉及成功當選,繼而在 2007 年成功再度連任。
2006 CSIC 牌照專業考試培訓
在 2004 年經過簡單程序而獲得臨時牌照的 “過渡性” CSIC 會員, 要在 2006 年 6 月之前進修英文及提升對移民法律的認識, 通過 Full Membership Exam (FME) 獲取永久會籍。
在CSIC 的歷史上, 第一個FME 是安排在2005 年的9 月, 在接近3,000 名過渡會員當中僅有不到50 人接受這個挑戰, 黃先生是其中之一, 也即是第一批成功拿下CSIC 永久會籍的會員。
黃先生熱心與業界分享他的成功經驗, 在安省CAPIC 支部總裁的邀請下, 他答應主持FME 考試的準備講座, 更不吝嗇地把他自己為考FME 而準備的個人筆記, 即差不多三寸厚的文檔, 給參加講座的人每人一份, 幫助他們去應付FME, 以獲得CSIC 的正式會籍。
根據 CAPIC 的規則, 講座主持人所用的教材, 在講座完成後版權是轉移給 CAPIC 的, 原因是 CAPIC 可以再用這些資料去教育將來有需要的會員。所以, 黃先生差不多三寸的個人文檔 CAPIC 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用於其他支部安排類似性的 FME 準備講座。根據 CAPIC 的內部統計, 經過黃先生直接或間接的參與下, 超過一百名不同族裔背景的 CAPIC 會員受惠於黃先生的教材, 成功獲得 CSIC 的正式會籍。
黃先生堅信資訊共享, 提升業內從業員的水平, 更加喜見參與他親自主持的FME 講座的學員,最後升級成為同樣性質講座的主持人,用黃先生當天採用的教材薪火相傳下去, 讓更多新的會員受惠。
以下是 CAPIC 於 2006 年 5 月 3 日給予黃先生的嘉許狀, 由當時的安省支部總裁 Mr. Alli Amlani 簽發, 作為歷史的見證:
CAPIC 網站設計及功能更新
隨著會務的發展, CAPIC 最初的網站設計及功能越見有不足之處, 作為Communications Committee 的共同主席, 黃先生積極領導及參與提升CAPIC 網站, 包括選擇新的網絡設計公司, 及對網絡功能提出改良的意見。
2006 年的夏天, 新的網站正式推出, 黃先生也功成身退, 退出 CAPIC 的會務運作, 轉移參與 CSIC 董事局的會務。
2006 – 2010 会董, 董事局副主席
黄先生经过一年多积极参与 CAPIC 会务发展, 对业界贡献被不同族裔的会员认同, 得到他们的支持被提名参选 2006 年 CSIC 的会董并成功第一次当选。 在 2007 年他被提名再度参选也成功连任。2010 年初 CSIC 董事局内部领导层改选, 黄先生被选为董事局的副主席 (Vice Chairman), 直至年中任期届满, 光荣完成使命。
关于 “Ghost Consultants” 申请专业牌照采取的包容性政策
CSIC 的 “过渡性” 会员有超过 3000 名, 但成功在 2006 年 4 月过渡成为永久会员的不足 600 人。 无法成功考取永久会籍的过渡性会员有两年的时间, 即 2008 年的 4 月, 完成手头上的个案, 之后就失去合法代表人这个权利。 在这两年间, 这一类的过渡性会员 “原则上” 是不容许再接受新个案的, 当然 “实际上” 大家心知肚明是什么一回事。
失去职业资格的过渡性会员,有部分后来积极提升自己的语言能力和专业水平, 最后可以达到 CSIC 永久会员的要求。可是,在这过程中,他们不少是 “明知故犯”,仍然接受新案子,CSIC 应该如何处理这批申请会籍的人呢?此外,另外有一些完全未曝光的非过渡性会员,在没有执业资格下进行商业活动,CSIC 的情报搜集组是知道的。他们最终选择 “从良” 符合 CSIC 会员申请的要求。他们明知故犯的历史 CSIC 应该如何处理呢?
CSIC 所有政策的制定权属董事局整体所有,作为董事局成员,黄先生有权发表他自己的意见,或者支持/反对其他董事局成员的意见。 对于以上的棘手议题, 黄先生认为只要申请人不涉及其他的不当行为,CSIC 应该包容他们,而不是拒人于门外间接或直接制造 “幽灵顾问”。
这个被黄先生大力推动的包容政策被董事局接纳,自此以后,一些自以为没有曝光的 “潜水” 无牌顾问,最终也成功拿下会籍,接受监管。
关于设立 “Specialist” 的提议
安省的律师公会 (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 有一个对会员的特别编制,确认他们是某一个法律范畴的专家 Specialist。 这是因为律师根据个人的喜好或选择,专攻某一些法律范畴, 例如移民法或刑事法。当他们处理过若干数目的该范畴的案子,就可以向律师公会申请,成为 Certified Specialist.
律师公会这个编制的出发点不是抬举这些 Certified Specialist,给他们在市场有高人一等的地位,相反,是让消费者很清晰地知道,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法律范畴之内,哪一些是专业的律师而已。所以,有了这个编制,如果需要移民法律咨询的消费者,就应该懂得避免找专门做地产或公司法的律师了。
要強調的是,律師公會是根據個案處理的數量去評核,與個案最終成敗無關,這個不難理解,最好的律師,遇到條件不好的個案,最後只要能夠成功減低客戶的損失就是贏了。
有部分會員鼓吹 CSIC 效法安省律師公會的做法,設立類似編制,例如 IAD Specialist, LMO Specialist 等等。 。 。
黃先生根據以下兩個大原因對這個建議未敢認同::
- 移民顧問被監管尚在起步階段,要將這個專業壯大起來,需要不斷地吸收不同種族背景和工作背景的新血加入。如果 CSIC 貿貿然依樣畫葫蘆,那麼對於在 CSIC 成立之前已經做移民顧問的從業員,將會間接或直接給他們一個市場上的優勢,而對於將來加盟的新會員, 是有些不公平。
- 律師可以選擇專注於某個法律範疇,例如移民法,家庭法,公司法,勞工法等等。 。 。每一個範疇都是很博大高深的學問,成為 Specialist 尚可理解,但如果是從一個單一的法律範疇,例如移民法,再去分支下去,這個編制的意義就不大了。而律師公會只確認移民法的 Specialist , 沒有再分支下去,例如成立 IAD Specialist,LMO Specialist 等等。 。 。就已經印證了這個說法,不是嗎?
由於大多數的董事局成員對黃先生的看法認同,這個議題最終被擱置。
關於提高申請牌照資格門欄的提議
有一小部分在 CSIC 未成立之前已經從事移民顧問這個行業的人,對於新入行的 CSIC 會員的素質有負面的評價。有人鼓吹,CSIC 會籍的門欄太低,所以提議 CSIC 的會籍最初的若干時間是應該屬於暫時性的。有人甚至鼓吹提高申請人的語文能力要求,例如寫作能力,因為這一小撮人宣稱曾經親身見過,一些會員的英文陳述很糟糕。
黃先生的觀點是, 大家要客觀從多方面看,這個議題的第一個考慮點是個人能力,第二個考慮點是責任心,兩者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如果單單從能力方面下筆,只不過是令有心入行的人難上加難而已!
在這個行業要繼續壯大的大前提下,黃先生認為提高會員入會的資格不是當務之急,這個議題當然也被擱置下來。
關於會費的考慮
CSIC 是聯邦移民部授權之下成立的自我監管機構,移民部的財政支援只是區區的70 萬補助,及50 萬的免息貸款, 除此之外,CSIC 要自己解決他們的資金的來源,來支持日常運作及推廣會務。再者,因為 CSIC 是一個監管機構,業務的本質不適宜加入商業元素, 所以從贊助商收取贊助費作為補貼也難成為考慮點。
可以說,一開始 CSIC 就處於一個兩難的局面,從零開始建立所有機制少不免要投放大量的資源,但同時政府的財政支援卻是杯水車薪。既然大局已定,經費是一定要由會員平均分擔,CSIC 的選擇,要么放膽去做應該做的事情,這意味著大家需要承擔多一些會費,要么就根據會員對於付多少會費的意願,量入為出,這意味著在捉襟見肘的情況下, CSIC 要承擔監管者的責任,會是力不從心。
CSIC 的使命是去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所以CSIC 責無旁貸要採取積極及進取的態度,最後的結果,是作為開荒牛的早一批會員,會付出多一些去扶持這個行業的成長,這是大勢和時勢所需。假以時日,當建製完成及會員人數上升,會員要負擔的費用很明顯就會降低。這只是常識而已。
關於 CSIC 對會員的各種要求
CSIC 的使命(Mandate)是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去行使這個使命它首先要擬定會員的申請資格,監管他們的商業運作,再進一步確保他們不斷地維持專業的水平。
對公眾及消費者來說,這個是好事,但是,對於一向不受監管的從業員來說,就當然不爽了!他們的不爽不等於他們的商業活動有涉及違規的嫌疑,只不過是出於人性的本質反應,就好像在成長中的青少年,不希望父母太囉嗦的心態一樣。
十分明顯,公眾的利益很多時候是與會員的利益是相衝的,能夠做到左右逢源,是說易行難,既然CSIC 的使命是保障消費者,它的取態必然就是站在消費者這方面了。在 CSIC 成立之前,從業員也可以參加行業的聯誼會,例如 CAPIC … 而這些聯誼會的使命是替會員爭取權益的。不少 CSIC 的會員,也是聯誼會的會員,因為團體的使命不同, 在他們來說,CSIC 是找他們的麻煩,而聯誼會就是他們的工會。
CSIC 作為監管機構,如果沒有公眾的認同,它就沒有了存在的價值,而取得公眾的認同,就一定要在提高會員的素質及監管他們的商業行為著手。由此可見,CSIC 越是努力去爭取民心,避免不了越是對會員製造不方便,那麼怎樣取捨呢?
很明顯,CSIC 決定站在消費者這一方面,在一部分會員怨聲載道之下默默耕耘,肩負這個艱辛的任務。
2007 CSIC 北京之旅
有鑑於加拿大在 2003 年成立 CSIC 去規範移民顧問從業員的商業活動,在中國的有牌中介公司開始醞釀效法,他們的第一步是以自願性的原則下,希望會員正視保障消費者利益。
2007 年夏天,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協會(www.bjzi.org.cn) 邀請CSIC 派代表出席他們在北京香山飯店的年會,與參加這個會議的會員及其僱員,分享CSIC 在加拿大監管移民顧問行業的經驗,包括初期遇到的阻力及早期建制遇到的困難等等。 。 。 。
CSIC 接受他們的邀請,在董事局派出兩個成員出席,而黃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出席這個年會的除了北京的所有大規模的中介以外,在其他省份的中介也有參與,可以說這是中國全國的盛事。除此以外,公安部門的高層及若干駐北京的外國領事也出席作為嘉賓。
黃先生同時在那段時間有自己的業務需要去中國,所以黃先生代表 CSIC 參與這個活動,他堅持是以自費的形式,從而減低 CSIC 的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