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AKING! Stream A/B PR申請延誤系列

系列14

致:耐心靜候Stream A/B PR獲批的香港朋友

@前言

點擊這裡看我們於2024.05.01給你們的文章,首先黃先生十分敬佩你們的勇氣,為孩子的將來願意放下香港的一切來加拿大。你們經過一段日子的工作或上學,移民申請遞交了,待批期間繼續日常工作及生活;孩子們繼續免費讀中小學;全家繼續獲免費健康保障。所以除了暫時未有楓葉咭外,你們的日常起居生活與黃先生無異,例如行街睇戲、購物食飯等等。如果是黃先生客戶,說不定在飯店碰面,互相say hi。

@過去個多月在香港人圈子的 “社會運動”

其實黃先生從來對這類非官方資訊不感興趣,但久不久會從客戶收到那類 “歪風”,我們一般的回應是,大家來加拿大是享受這邊的自由民主,應該盡快適應新家園的生活方式, 融入主流。說白一點,應保持冷靜及客觀,不要不自覺地被引導或跟風,成為 “有心人” 的棋子,對加拿大處理Stream A/B PR申請的進度指手劃腳。

這方面黃先生常常掛在口邊的是, “反正大家選擇了加拿大為新家園,快幾個月遲幾個月拿到楓葉咭其實沒有實質分別,與其忐忑不安,何不共享天倫?”

@真正的問題其實是甚麼 – 缺乏紓困措施 vs 加快審批移民?

過去個多月吹的風似乎是前者,因為Stream A/B “審批延誤”,有些申請人喪失了合法工作身份;孩子要輟學;免費健康保障也斷了,所以希望IRCC盡快批移民申請。

首先,作為業界,黃先生肯定IRCC由2020到現在,一直向香港人伸出橄欖枝,遞交PR申請前有措施給大家拿PGWP或OWP;遞交PR申請後,如有需要,亦可再拿OWP。如果說身份過期PR還未批,唯一解釋是自己處理失當,不能硬說是移民政策有缺失。 注:確實存在PGWP或OWP申請被拒的例子是visa officer處理失當或申請人表達不清楚所致。但這並非政策缺失,純屬人為錯誤,就算吃了眼前虧,仍可在90天內重回正軌,所以失去身份的說法是煽情而已。

返回正題,如果有人說 “身陷險境”,對症下藥的處理方法豈不就是2024.05.07宣佈的紓困措施

@紓困措施分析

表面看不是新意,因為一直存在R207(d)及(e),IRCC極其量是稍作包裝,法律依歸仍然是A25.2,但添加了5年有效期至2029.05.26就可圈可點。R207(d)及(e)盤古初開是沒有期限的。

這方面,市面的初步反應是悲情,看到枱面的半杯水是半空;不過從正面看,這政策有遠瞻性,可照顧未來兩年加入Stream A/B行列的香港朋友,半滿的杯豈只照顧2023苦主那麼眼光短淺?

如果再深入探討,黃先生甚至認為IRCC埋下伏線,延長2026.08.31的死線,正如黃先生的復活節奇想,這方面大家拭目以待吧!

@黃先生對加快處理Stream A/B訴求的一貫立場

黃先生的客戶當中也有希望早些獲批的,但黃先生不懂得說安撫的說話,只能給他們政策分析,絕大部分客戶也接受,例如:

  1. 申請PR前已可拿PGWP或OWP安家
  2. 申請PR後,如有需要,可拿R207(d) 的OWP
  3. 點擊這裡看我們於2024.05.01發表的文章,第3頁IRCC說得很清楚,遇到以下情況,他們會調配資源處理:
  4. Operating condition changed
  5. Sharp increases in received applications
  6. Urgent shifts in priorities
  7. Unforeseen circumstances affecting our operations
  8. 因為以上a-d因素,大家就不用介意Immigration Levels Plan的所謂annual intake cap

今早接受Omni TV訪問,談話中黃先生說得很清楚,加拿大自2020年到現在不斷改良救生艇計劃,一方面再給機會仍然在港的朋友拿OWP;另一方面提供紓困措施予已抵加的香港朋友安心等待楓葉咭。

所以,如果黃先生只有一次機會make a wish comes true,會選擇 “雪中送炭” , 面向香港,延長Stream A/B計劃兩年,而不是 “錦上添花” ,例如加快審批PR的訴求!

@關於Hong Kong Watch (HKW) 於2024.05.07發表的帖文

大家支持他們的努力的同時,有時需要平心靜氣,稍為了解其訴求的合理和可行性。此外,必須清楚自己事情自己解決,不應假手於人。以下的observations不存在冒犯,只是實事求事,打開天窗說亮話而已:

  1. HKW說IRCC技術官員/MP向他們透露,Stream A/B會被加快處理priority procesed,但問題是,一來從IRCC官方渠道由此至終看不到這說法;二來IRCC的政策怎可能經NGO發表,2024.05.07的宣佈就是最佳引證
  2. 要求獲加快處理的申請人,當然存在個人主觀願望的,但也不能排除是受到錯誤引導所致
  3. 要求IRCC “一如承諾…” 這說法從何而來?一來,黃先生跟進移民政策已有二十年,從未見過IRCC許下甚麼承諾,因為他們一般是戴足頭盔,保留靈活性操作的權利;二來,眾所周知,在有限的人力資源下,審批時間與個案數字有當然性關係。2021.06開始接受申請時,頭一批的兩個星期左右就獲批。我們事務所過百個案出來的統計數字,截至2024.05的審批時間也是5-12個月而已。當然我們預期將來的時間會相應地加長
  4. 要求a) 2023收到的永居申請在兩個月內審批 及 b) 一如承諾,確保其後收到的永居申請在六個半月內審批,是否有好心做壞事之嫌?就正如第一點說的引導公眾相信IRCC有priority processing,申請人一次又一次的期望落差,繼而產生負面情緒影響日常生活,又何必呢?

@結論: 給游說團體的建議

黃先生的立場十分清楚,應該把進一步的游說努力讓更多香港人經OWP或SP來加拿大,而不是錦上添花,反正IRCC 2024.05.07的宣佈已十分清楚。

  1. 雪中送炭方面, “We continue to monitor the situation in Hong Kong to ensure our immigration programs remain responsive to the needs of Hong Kong residents wishing to come to Canada.”
  1. 紓困措施方面, “Due to a high volume of applications, processing times for this pathway have grown…A new public policy will be launched in the coming weeks to let Hong Kong permanent residence pathway applicants extend their status and get a new open work permit in Canada while they wait for a decision on their permanent residence applications.”

以上第一點也正是黃先生的立場;第二點是紓困措施,讓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不自覺地拿到楓葉咭,既沒有談及,也沒有需要甚麼錦上添花措施。


https://www.lingwong.ca/?page_id=9556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ao9GTvmxc3WYA8lAO2JwW7fpt_1-Np3g/view?usp=drive_link

https://immidaily.com/%e8%87%b4%ef%bc%9a%e8%80%90%e5%bf%83%e9%9d%9c%e5%80%99stream-a-b-pr%e7%8d%b2%e6%89%b9%e7%9a%84%e9%a6%99%e6%b8%af%e6%9c%8b%e5%8f%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