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分享:先以遊客身分入境,再遞SP有絕對優勢

@前言

點擊這裡參考我們的經典SP成功案例。

雖然我們小小的事務所處理的案子始終有限,但已有足夠數據看到趨勢,香港朋友先到加拿大,後再遞交SP申請,境內申請處理時間比在香港遞交更快。有圖有相信,以下是又一案例:

Page 1: MAY同學於2022.05.05以遊客身分入境,因為他的入境原因是旅遊,我們便於2022.05.17為他申請Visitor Record,以”to explore study opportunities in Canada”為由通知IRCC以顯出其誠信。

Page 2: 我們於2022.05.18網上遞交SP申請。

Page 3: IRCC於2022.05.29批出,前後12工作天而已,由於申請人身處加拿大,因此便不用給予eTA。

Page 4: 此overseas申請由CPC Edmonton辨理,但並不是Inland申請,純粹是IRCC內部分流工作。

@後續

MAY同學要刻意flag-poling,到美國走一轉回來打印SP。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