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大豐收

踏入5月初,香港IRCC開始活躍起來,今年年初遞交的SP申請陸續收到結果,對我們來說是大豐收。

@經典例子1

Page 1: YUEN同學DIY於2022.03.15被香港拒簽,又是模模糊糊的R216(1),客人自己做了GCMS調檔與我們分享,我們火速於2022.04.26重新遞交。其實即使沒有GCMS notes,我們也可以遞交,因為visa officer的comments一般都是十分粗疏,簡單評核申請人的條件後就定案,但沒有分析為何那些條件不能滿足SP批核的要求。

Page 2: 我們於2022.04.26重新申請。

Page 3-4: 2022.05.07香港IRCC批核了申請,前後只是大約20天。

@經典例子2

Page 5: 這是So同學第一次申請SP,他先以旅遊入境,於2022.04.14遞交,仍屬於境外申請,當然我們事前安排策劃妥當後才讓他啟桯。

Page 6: 2022.05.17獲批,前後只需1個月左右。請留意頁面底部並沒有贈送eTA,因為So同學已經自己拿了。

Page 7: SO同學的申請仍然屬於境外性質,但因為人在加拿大,IRCC工作分流將其申請調至CPC-Edmonton中央處理中心。請點擊這裡,我們曾處理過隔夜獲批的類似申請。

@經典例子3

Page 8: MEI同學DIY於2022.02.11輸掉申請,又是R216(1),他猶豫了一段時間才聯絡我們。

Page 9: 我們抓緊時間,於2022.04.08遞交申請。

Page 10: 2022.05.06獲批,前後幾近1個月。

Page 11: 是次申請由香港處理。

@黃先生給大家的tips

  1. 由例子2可見,人在加拿大遞交申請有明顯的著數,但同時要戴頭盔,意思是您入境的一刻沒有理由告訴機場關員「我是來遞交SP申請的喔」,CPC-Edmonton中央處理中心的officer又會怎樣看?如何提出合理理由以釋除其疑慮,解釋自己沒有抵觸入境時所提出的理由?
  2. 由例子1與3可見,重新申請所需時間明顯有優勢,這不難理解,因為申請人的背景資料,包括體檢和biometric已通過,再回頭也只是看Letter of Explanation的理據而已。

 

@敢問黃先生咁耐以嚟輸過SP未?

點擊這裡參考文章,出於開誠佈公,大豐收的同時,我們於2022.05.18也收到了兩個refusals,當然又是R216(1),based on “your family ties in Canada and in your country of residence” 和 ”purpose of your visit”。這未免太過巧合了,與以上引用的文章十分相似,同一天內被拒兩個申請,難道又是同一位簽證官處理?

「既然黃先生的LoE是滴水不漏,那為何會輸掉2022.05.18這兩個案子呢?」我們嘗試以問題回答這個問題,「我們的LoE贏到開巷,也屢創佳績救回之前DIY輸掉的案子,憑甚麼?」。

只可以說,因為前線簽證官有行使隨意決定權discretionary authority,量多了,始終不能避免某些申請會吃眼前虧。那下一步又要如何走?

 

@黃先生輸掉的SP申請,重新申請用甚麼策略?

正如上一節引用的文章所提及的,我們會立刻GCMS調檔,根據officer的comments逐一點對點反駁,這方面我們會從Case Law學習,以Federal Court of Canada聯邦法院法官對SP被拒、申請人不服要求judicial review司法覆核的態度,從三個方向挑戰當初visa officer的決定,reasonableness這把50/50的尺,如果負面使用要符合以下三個基礎:

  1. Transparent: Visa officer要公開透明,把所有分析陳列出來,不能有所遮掩。舉例說,visa officer列出了3個負面分析點,黃先生反駁該3點並不是負面,他不能出茅招說還有其他未有列出來,如果是這樣,又怎能說是reasonable呢?
  2. Intelligible: 簡單理解是一般人看過分析點後會得出相似的結論,意思是如果visa officer偏偏包拗頸,又怎能說是reasonable呢?
  3. Justified: 簡單理解是visa officer的態度要持平,最起碼其分析能支持定論,否則又怎能說是reasonable呢?

最重要的是,IRCC的內部調派不會assign同一名visa officer負責處理同一名申請人的被拒簽後重新申請,以示公允。所以當第二位visa officer了解第一次申請被拒簽的分析後,如果是理性持平的話,理應知道之前的同僚處理手法有點過分,看到黃先生的論據後便應該批。這一方面值得安慰的是,大部分visa officer是屬於持平類,所以遇到難招呼的,就避免不了吃眼前虧。

 

@開誠佈公

很多香港朋友都是經由互聯網認識黃先生,所以我們借這機會告訴於2022.05.18被拒的他們,只要不動搖信心,堅守對黃先生佈署LoE的信念,我們立刻調檔,您們只需更新financial supports證據,除了不會另外收取服務費外,IRCC申請費甚至會由黃先生墊支,拿回公道後才補回予我們!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