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破的記錄:SP申請神速隔夜獲批!

這個記錄應該不能被破了,難道會即日批?

一般而言,首次申請失敗後,第二次申請會比較快,因為申請人的基本個人資料已記錄在檔案裏,但這案子卻是first attempt,我們亦預先提醒了客人在香港完成medical exam後才出發。

至於審批速度為何如此快我們無從得知,但申請材料肯定準備得滴水不漏,更歡迎IRCC以AI人工智能率先掃描文件,正如黃先生Stream A頻道其中一集提及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因為他撰寫的Letter of Explanation/Study Plan百份百吻合簽證官的思路,所以如此快批出只會是這個原因,反正AI人工智能程式編寫就是這樣。

 

個案申請簡單導讀如下:

Page 1:WAI同學2022.03.18以遊客身分入境,大家都知道可有六個月逗留期,對嗎?那為何我們卻偏偏於2022.04.13,少於1個月內替他申請Visitor Record?說穿了,加拿大價值觀以誠信為本,WAI同學以遊客身分過海關,之後計劃有變想讀書,所以把握時間經Visitor Record申請通知IRCC,就是展示個人誠信。

如果大家有參看黃先生事務所網站「香港人專欄」裏其中一個主題「Case Law案例導讀」之下,〈Case Law 導讀 – 探親入境後申請延期,期間申請工簽,簽證官以Misrepresentation 理由拒簽,聯邦法院司法覆核也失敗〉一文,法官認為當初以遊客身分入境,之後計劃有變而留下來工作不是問題,但申請延期仍然以探親為由才是問題所在,因為這是不忠實。

或者有其他朋友會問:「我們也是在入境加拿大後才申請SP,也沒有申請Visitor Record,一樣成功,何必多此一舉呢?」我們只能說讀者們自行判斷吧,反正香港人在加拿大境內申請這類簽證並不需要付IRCC費用,拗都無謂!

Page 2:我們於2022.04.28網上遞交申請。

Page 3:IRCC於隔夜2022.04.29批出,因為知道申請人身處加拿大,便不用送eTA了。

Page 4:這個Overseas的申請由CPC Edmonton處理,但大家不要以為申請人身在加拿大便是Inland申請。其實IRCC只是內部分流工作量而已,就像早前不少香港朋友於香港遞交的申請轉交至上海作審批一樣。

 

@結論

另外一個「及時雨」的成功案例,WAI同學趕及2022.05開課,可喜可賀!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