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自保術

因為香港政治環境急劇改變,不少香港人打算移民,加拿大也向港人伸出橄欖枝,推出「救生艇計劃」應急,只要你手持特區護照或BNO,其實可以直接或間接參與,無甚風險下最終可成功移民加拿大。

 

在香港,有不少港人出於焦慮或沒有細心了解救生艇計劃,例如不夠資格立刻申請三年工簽,容易被說服尋找其他移民途徑,例如各省份的企業家項目、各種形式的僱主擔保項目,例如AIPP、RINP、甚至創業簽證Start-up Visa(SUV),成本近港幣百萬以上,甚至以如不成功,可安排部分退款作為誘因...等等

 

這文章目的純粹在於給大家提供自保術,並非法律意見,亦不存在導向性,更希望大家不要出於焦慮,試圖或被引導走捷徑,因為移民申請是實事求是,按步就班的,不是花錢就可以彌補「缺陷」,更不存在一步登天的方法!

 

@以下消費者自保術,大家可以順序應用:

 

  1. 首先確認對方處理加拿大移民事務的專業資格,即各省的律師或聯邦監管機構Immigration Consultants of Canada Regulatory Council (ICCRC) 加拿大移民顧問監管局的成員。要留意的是,專業資格是個人而非公司擁有的,亦能在相關發牌機構網上查證。
    監管機構的存在目的為保障作為消費者的你,而並非其會員。會員如有誤導或欺詐行為,損害你的利益,你可以提出申訴,他們會開檔案調查,為你討回公道。對消費者而言,這是一個免費服務。
  2. 不少中介可能會聲稱在客戶付費後交予有專業資格的上司或轉介加方專業人士處理,然而根據加拿大移民法律,只有認可的持牌專業人士才可以收費提供諮詢及後續服務。所以,如你的初步諮詢是需付費的,但對方未能證明其專業資格,你便應格外小心,否則自己便變成白老鼠。

    如果最終你決定聘用對方,對方有責任給你提供合約Retainer Agreement,詳列雙方權利和責任、 收費的金額和服務細節等。重申一點,這個合約可以公司作抬頭,但對方一定要以個人名義與你簽合約,事後如你需追究責任,是對方個人而非所屬公司。當然,所有費用,對方有責任要提供正規收據,證明你有付款。

    最後,監管機構嚴禁會員以「不成功,不收費」或「不成功,部份退款」作為商業手法,以廣招徠!

  3. 成功確認對方身份後,自己留意對方是否經過初步寒暄後便很快推廣一個項目,例如AIPP或SUV,而非認真診斷你的情況和條件,才開出「藥方」。
  4.  緊守自己的防火牆,抱著實事求是,按步就班的態度,因為心存翹幸是自毀防火牆。
  5. 如果對方跟你說以下的話,建議你小心,提高警惕,因為只是吹噓自己,而不是合理地讓你初步了解所提供的移民方案:

    a) 「我的上司/老闆有加拿大移民部認可執業資格,但因為忙所以派我提供初步諮詢。」

    b) 「我們在加拿大各省有很豐富的僱主資源,隨時準備合作,提供Job Offer。」

    c) 「我們有很多年處理這類案子的經驗,成功率很高。」

    d) 「我們團隊實力雄厚,包括前加拿大移民官。」

    e) 「如果不成功,我們部份退款。」

    f) 「我們在業界資歷最高,不少其他同業之前也是在我們公司跳出去創業的。」

    g) 「我們與簽證官工作關係良好,對我們代理的案子有好感,不會挑剔。」

    h) 「我們所提供的項目需求量大,先到先得,如果不立刻把握機會就會錯過。」

    i) 「你之前遇過的中介所提議的方案,風險相比我們的高。」

  6. 適合你的移民方案有以下特點:

    a) 介紹給你的移民方案,是可以自己在加拿大移民部官網上找到的,而非商業廣告或報章訪問、又或是所屬事務所網站轉載,因為後者全是二手資料,往往譁眾取寵,以廣招徠。

    b) 要暗中客觀地自我衡量,先虛心確認符合條件,因為對方的角色只是代表你走程序,省卻你的麻煩和焦慮,讓你放心,而不是化腐朽為神奇的魔術師。

     

    c) 你會被告知項目的路線圖和時間表,當然這只可以是一個合理推算和估計,而非承諾。

     

    d) 每一步,每個環節,對方有責任跟你討論風險點及解決建議,而這些風險你是願意承受的。

     

    e) 移民申請的總開支可分為兩大部份,首先是對方的專業費用,如果你人在香港,無需另付加拿大的13% 貨勞稅HST。另外是第三方費用,例如是政府申請費和快遞費用等等,應該是實報實銷的。正如上文提及,你應該收到對方的Retainer Agreement,互相簽署,合約生效後才付費,並應收到正規收據。

     

    f) 最重要一點,整個初步諮詢過程,你是感覺到對方的專業和誠意,而不是銷售員般給你壓力,強求你先付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