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政猛於虎”– 探討公民申請加設語言要求

由 2012 年 11 月 1 日開始,18 至 54 歲的永久居民,如果要申請入籍,要滿足加國政府新設的英/法語水平要求。選擇是,要麼證明自己畢業於以英/法語為主導的中學或大專課程,要麼提供移民部認可的英/法語公開試(例如雅思)成績,達到“加拿大語言準則” 即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 的第4級或以上的水平。

在這個政策實行的前一天,黃先生接受AM1430 節目主持人何嘉碧小姐的邀請,在空氣中與大家探討這個議題,但是因為時間有限,不允許黃先生提供仔細的分析,所以準備了這篇評論文章與大家分享。

移民部對實施這個新措施的理據,只是輕描淡寫,說加拿大的公民法 Citizenship Act 是有要求申請入籍的永久居民認識官方語言的,這個是不爭的事實。問題是,現今的公民法是自 1985 年開始運用的,到現在已經接近 30 年了,這一段這麼長的時間難道出了什麼亂子,最後導致移民部要引進這個新措施去 “堵塞漏洞” ?這方面移民部卻沒有交代哦!

加拿大的移民政策,最新的方向是著重於經濟類別移民項目 Economic Class,申請人的英/法語能力強是其中的一個優勢,這個政策完全可以理解。經過這一類項目成功登陸的永久居民,在加拿大生活3 年或以上就可以申請入籍,要他們提供CLB 4 級或以上對等的雅思成績是輕而易舉的事,因為是輕而易舉硬著要他們提供成績單,就沒有實際上的意義,這個政策只是“擾民” 而已!相反所有不屬於 Economic Class 而成功登陸的永久居民,例如經過 Family Class 家庭團聚項目,而來源國不是以英/法語為主(注,例如中國),這個新政對他們來說是一個 “苛政”!

加拿大在世界舞台引以為傲的其中一點,就是 “多元文化” 政策的成功及成熟。這意味著政府首先歡迎來自不同國家,種族,膚色,語言的人移民加拿大,繼而鼓勵他們和諧共處。前者是以移民政策主導,後者倒是自然發生的,就以華人為例,他們很自然就凝聚成社區及經濟體系。因為這個體系的日益壯大,已經達到 “自給自足” 的程度,即是說,華人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資訊娛樂,甚至是營商或就業,用自己的母語也應付有餘!如果他們不學習英/法語,應該可以說是生活上的非必要,而不是不選擇融入主流社會。再從另外一個層面看,難道不融入所謂的主流社會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不給加拿大帶來貢獻?

新政策的實施,對華裔永久居民申請入籍構成一個不容易越過的關卡,就算他們在加拿大營商是多麼成功(注:例如超市老闆),製造了很多本地就業機會,個人或者公司上繳了多麼的稅,買房子,車子及日常消費……等等,也有可能永遠不符合申請入籍的要求,不是嗎?

移民部長最近一兩年內,很有勇氣的對移民項目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他的思維及策略大約可以歸納三個方向進行。

.第一,堵塞制度上的漏洞,例如打擊國際人口販賣活動,及假結婚。
.第二,確保新移民很快,很容易,很自然就可以融入加拿大社會及經濟體系,即是最近火紅加拿大經驗類別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及各省份的省提名項目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PNP),好處在於政府花在他們身上的安頓成本Settlement Costs 將會被大大降低。
.第三,提高處理個案的效率,即縮短審批的時間,包括清除多年擠壓的 “存貨”,例如向全球大約 28 萬的技術移民申請人退件。

如果對公民申請人加上這個語言要求,真正目的是令少些人有資格申請,在有限的資源之下變相等於效率被提高了,因為接收個案少了,諷刺地說真的“對症下藥” 啊!

這當然是合法的,但是否合情合理就是另外一個議題了。

本文得到加拿大家園網的賞識,已被其網站刊登:

加拿大“苛政猛於虎”:探討公民申請加設語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