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一年工作” 的基本理解和部署

1. 由拿到 PGWP 开始算

2. 不少于365 天或 52 个星期

3. 每星期工作不少于 30 小时

4. 2 星期有薪假期,合情合理地可以算在 52 个星期内

5. 外派的工作只要是合情合理,例如短暂性和有迫切需要的,也可算在 52 个星期内,但万万不要钻空子,自找麻烦

6. 可以从多于 1 份工作累积计算,例如2份或以上的兼职工作

7. 可以从多于 1 个 NOC 工种累积计算(注:B 类 6 个被淘汰的工种例外),不论是单一或多个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