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外 – 81歲老太太申請SP成功

@前言 應該是不可能打破的記錄吧!

關於香港中產或中年人士申請SP重回校園,之後走Stream A移民,香港一直存在悲情,有些是DIY群組收的風,但無論是正面或負面,都流於自創理論而已。另外,有些是被中介打沉信心,甚至被誤導,捨Stream A而走其他移民項目,中介藉此得到更大的經濟利益。

黃先生一貫的看法,其實香港人申請SP有理有據,是不應該被拒簽的,但收到風很多香港朋友申請被拒,不論DIY或香港中介代理的,只能感嘆他們吃了眼前虧,只要不放棄,捲土重來,最終肯定會成功的!

 

@81歲老太太成功案例

礙於保障個人私隱,我們不方便透露Ngar老太太的背景,她移民加拿大的需要是自發的,也獲得在加拿大的家人支持,而黃先生的角色只是帶着她跟着不同階段的政策一步一步走,也很高興得到其家人的協助,為她打氣。坦白而言,若不是有HK Pathway這項目,這位老太太要移民加拿大,可以說是無望。以下是案件的重點分析:

Page 1: 2022.07.07 – Ngar老太太與家人居於溫哥華,入境後我們刻意替她申請Visitor Record,理由是探討加拿大學習的機會,目的是幫她戴頭盔,因為她入境時沒可能告訴機場關員是來加拿大部署申請SP的。

Page 2: 2022.09.19 – 題外話,老太太雖然這把年紀,但年輕時曾接受大學教育,有一定的英語水平,只是疏於操練而已,所以我們安排她修讀短期英文課程,增強她的自信心。與其考雅思或Duolingo,我們建議她直接挑戰Centennial College English Department的入學測試。她順利過關,因此成功收到Centennial College的無條件Unconditional Letter of Acceptance (LoA)。請留意LoA的以下細節:

  1. 老太太出生於1941年,2022年已是81歲長者
  2. 選讀的是位於多倫多的Centennial College,fully online課程
  3. 2023.01.09開課,2024.04畢業
  4. 請留意是無條件的LoA,因為老太太滿足了Centennial對入學的英文要求

Page 3: 雖然是online課程,但最後學期需要做實習,要Co-op Work Permit。一般安排下,學生是在多倫多實習的,我們特意向學校查詢在其他地區實習的可行性,也得到正面的回應。這方面,老太太的家人十分明白事理,如有需要,可以陪同她過來多倫多一起生活,完成實習階段。

Page 4: 2022.10.03 – 遞交SP申請,是屬於overseas的申請。

Page 5: 2022.11.20 – 前後約個半月,申請獲批,下一步是flag-poling打印SP及Co-op Work Permit。

 

@倒果為因,反向邏輯推理的謬誤

所有香港中年中產朋友的SP申請被拒,簽證官提出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1. 倒讀
  2. 將來能帶來的利益,不覺得值得現時來加拿大學習的成本
  3. 申請人報讀的科目與其背景不合理,例如學歷、工作經驗
  4. 申請人所報讀的科目,其實香港大專學府也提供同樣課程
  5. 如果有子女在加拿大拿SP讀書,會說ties in Canada太強,即是說有移民傾向
  6. 如果是一家大小一起來,其實是合情合理的,卻說ties in Hong Kong太弱,同樣是有移民傾向
  7. 申請人來加拿大的目的並非temporary性質
  8. 其他理由……

我們接手處理的重新申請,確實見到部分以上的拒簽理由,但這只是「果」而已,甚麼是「因」才是重要,這方面我們會細心探討,重新部署,但一定不會是「倒果為因」的一般見識,把「阿媽是女人」當作「女人是阿媽」的謬誤邏輯反讀!

 

@香港中介的自創理論

YouTube上有很多關於SP申請的影片,如果是屬於DIY成功的香港朋友上傳,他們的自創理論,黃先生勉強可以理解,因為起碼他們是忠於自己的認知,就如蒙眼摸大象,摸到的是象牙,就會說大象是一個圓柱體的硬物,這當然不是事實。但如果上傳者是有牌或無牌中介,有經濟利益原因的,那就累人不淺了,例如說以下情況十分不利:

  1. 年紀大 – 大家見過簽證官拒簽的原因是年紀大嗎?他們或者會說,這是間接的理由,但簽證官有責任保持透明,實話實說,因為拒簽的個案,申請人有可能到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針對在案的分析和拒簽理由,不容許簽證官再翻開幾張底牌,說當初未有顯露。
  2. 英語不好 – 移民法律沒有授予簽證官評核SP申請人英語水平的權力,這責任在於DLI,所以如果DLI出unconditional offer,簽證官沒權力,也沒有受過相關訓練評估申請人的英文能力。
  3. SP申請與HK Pathway是兩碼子事情,申請人要說服簽證官學成後會回港 – 如果是DIY的,自己行為自己負責,但同樣是說學成回港,有獲批的有被拒的,我們沒有統計數字與大家分享。但如果持牌顧問代理的,沒可能不知道客戶是衝着Stream A而來的,就有蓄意或甚至教唆客戶誤導IRCC之嫌。
  4. Online課程不適合申請SP – 黃先生常常掛在口邊,「一切以政策主導」,申請入學是大專學院的收生政策,申請SP是移民部的相關政策,申請Stream A移民是HK Pathway的政策。如果online課程不適合申請SP,法理依據又在哪裡?

@這類申請確實存在不穩定性

Stream A移民申請有清晰的eligibility requirements,完全符合條件,visa officer沒有權力不批。但SP就不同,IRCC只提供document checklist指導申請人準備文件,visa officer收到後,有discretionary authority隨意權力決定批或拒簽,黃先生所指的不穩定性就在這裡。所以:

  1. 同一套申請材料,由不同的visa officer處理會有不同的結果
  2. 同一套申請材料,交給同一個visa officer處理,有可能因為他的心理狀態不同而有不同的判斷。打趣說,如果他昨天與女朋友分手,今天處理你的案子,就形勢不妙了。

@偶然、當然與必然的三角關係

這類申請其實是有學問的,基本知識例如移民部訓練visa officer的培訓教材,是專業人士準備考牌時必修課程的一部分,之後是跟進移民部不斷更新的Program Delivery Update (PDU),以及個人的不斷學習,例如鑽研Case Law等等,最後還加上處理大量這類案子的實戰經驗,與無師自通的「磚家」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客觀地說,DIY成功是偶然,我們代理成功是當然,卻非必然。

 

@結論

Ngar老太太的成功案例,把以上一切的謬誤與自創理論一掃而空,所以香港朋友心動不如行動,小心所託非人的同時,也不要高估自己處理SP申請的能力,後者包括能否付出一定時間研究IRCC政策,而不是道聽途說。申請SP是一生人只做一次的事情,也是整個舉家移民加拿大最重要的第一步,相對整個計劃的投入成本,包括學費、生活費,不會少於5萬加幣,區區數千元的SP申請專業輔導只是少數而已。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