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申請SP終於成功,再度引證不穩定性在於香港

@前言

2022春末夏初特別忙,是因為大部分留學生選擇9月開課的緣故。我們首先與大家分享這經典成功案例,第二部分再借題發揮,請細閱以下例子:

 

@TSANG同學

Page 1: DIY於2021.10.22失敗,香港officer針對 “current employment situation”及 “purpose of visit”。

Page 2: DIY於2021.12.03再次失敗,香港officer針對 “purpose of visit”及 ”insufficient economic ties and establishment in Hong Kong to motivate his return at the end of his stay”。

Page 2a: 客人找我們接手,碰巧一家人已準備了6月機票,我們鼓勵他們成行,2022.06.22先戴頭盔做Visitor Record。

Page 3: 2022.06.28第三次申請由我們處理。

Page 4-5: 2022.07.11終於成功,前後大約兩星期,再一次證明人在境內,雖然仍是overseas申請,卻有明顯的優勢。

 

@反駁之前兩次DIY失敗原因

黃先生在YouTube頻道一直鼓勵大家實話實說,明明是為了上救生艇才來加讀書,DIY的Letter of Explanation卻刻意說學成後會回香港增值。當然亦有不少人以此方法成功拿到SP,但其實觸犯了移民法律A40(1)(a)條款,摘錄原文如下:

 

Misrepresentation

  • 40 (1) A permanent resident or a foreign national is inadmissible for misrepresentation
    • fo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misrepresenting or withholding material facts relating to a relevant matter that induces or could induce an error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is Act;

 

以上條文應用於香港朋友,意思是申請SP時有意或無意隱瞞重要事實,因此引導簽證官錯誤判斷,批出其申請。當然,不少不盡不實的Letter of Explanation獲批,貌似簽證官「感覺不到」申請人衝着Stream A而來。

如果您屬於DIY,自己行為當然自己負責,但如果您找我們代理,黃先生絕不可能替您憑空想像作文章,說您畢業後會回香港闖天下,更上一層樓,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根本不是您到加拿大的來意。相反,黃先生會硬橋硬馬,與visa officer從法律條文和政策方面拗手瓜,整個2021年是長勝將軍。

 

@硬橋硬馬必贏嗎?

黃先生開誠佈公,2022.05中旬的確有代理申請被拒簽的事實,但大部分客戶對黃先生的信念沒有動搖,先後於6月初重新遞交,等待佳音。然而,有少數自覺是我們的customer而不是client,希望黃先生更改處理方法,迎合他們作為顧客的要求,把LoE寫成其讀書後會離開加拿大,被黃先生斷然拒絕,因為不值得為幾斗米而折腰。

這個成功案例沿用我們過去一年多的一貫處理方法,把之前兩次DIY失敗時officer的評價駁回,以證明不穩定性在於官方而不是我方,黃先生甚至可以和大家打趣:

  1. 同樣的申請材料,交給不同的officer處理會有不同的結果;
  2. 同樣的材料,由同一個officer處理,有可能因為他當天的情緒而有不同的結果。舉例說,如果他剛與配偶吵了架,那您就死定了!

@結論

拜託5月底香港officer拒絕我們代理的SP,激發起黃先生進一步研究,引進額外的Case Law,對IRCC相關政策來個深入檢討,LoE由原本的10頁提升至14頁,繼續與香港的officer過招,為香港朋友謀福祉。

最後給大家派定心丸,只要您的英文水平足夠讓這邊的大專學院收您為學生, SP申請是不應該不成功的,大多數是一次成功,否則加拿大聯邦法院Federal Court of Canada會為您討回公道的!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