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 – 香港人小心誤墜非法讀書陷阱

@前言

自從 2021.09.07 加拿大開始開放旅遊限制,不少中年香港人把握這機會來加拿大探路,或是找置業機會,或是探移民途徑,這階段我們不推測旅遊限制政策短期內有什麼更改,只集中探討入境後要先接受 ESL 培訓才可以走 Stream A 的香港朋友,不要誤墜非法讀書陷阱。

@6個月以下的學習不用拿學簽

以上的政策是根據移民條例 R188(1)(c) 授權的

@完成必修 ESL 課程走 Stream A,學簽可以 Inland 處理,不用費勁提供 Letter of Explanation

以上政策是根據移民條例 R215(1)(f)(iii) 授權的

@R188(1)(c)條款暗藏陷阱

與議題相關的香港朋友要留意,你的 ESL 培訓要在入境的最初6個月內完成,這不等於你不可以申請 Visitor Record 延期,但 Visitor Record 處理當中,你不可以繼續完成 ESL 課程,要立刻停止上課,否則當 Illegal Study 非法讀書,處罰是被揭發的6 個月內,移民部不會接受你的任何申請,例如學簽。

請參考我們另一篇文章  Case Law 2021.09.27 – 學簽被拒,司法覆核得直  提及的2020.07.20 移民部發出   Program Delivery Instruction (PDI),就是提醒大家 R188(1)(c) 的局限性。也引出 R221(a) 的非法讀書懲罰!

@為何黃先生這次在這裡引經據典?

與黃先生做過付費資詢的香港朋友應該知道,他是法律在心中而不是在口中,目的是更有效的與大家溝通。這等於病人看醫生,醫生是診斷而不是與病人談醫學知識。這個議題是十分嚴肅,也是大是大非的,所以特地把相關的法律條文與大家分享,不是危言聳聽的! 

所以,如果安排你入境後上英文培訓之後走Stream A的本地中介,包括律師或持牌顧問如不給你提點,你就要自保了。

@簽證官怎樣知道學簽申請人曾經非法讀書?

黃先生反問,如果你要得益於 R215(1)(f)(iii),你需要提供什麼資料來證明,就可以從中找到答案!

@結論

如果這議題與你有關,請立刻與黃先生聯絡,把炸彈的訊管拔掉。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