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9五名中大生被判刑4年9-11個月,怎樣上救生艇?

前言

首先請參考以下立場新聞報導

【11.11 中大衝突】5 中大生暴動等罪成 判囚 4 年 9 個月至 4 年 11 個月

我們嘗試從加拿大移民法律角度,以深入淺出的方法分析這五位同學的處境,提供路線圖和時間點給大家參考,但不是提供法律意見。

Hong Kong Pathway救生艇計劃

加拿大移民部為香港人特設的救生艇計劃是以人道理由為基礎的,由2020.11.12的預告,到之後一系列的宣佈,一再聲明申請人不會因為與香港社會運動的當地判刑而喪失移民加拿大機會,這是由Ottawa由上至下給香港加拿大專員工署Consulate General of Canada in Hong Kong 的指引,在離任前駐港專員南傑瑞(Jeff Nankivell)亦確定這一點,請參看以下報導

【專訪.上】加拿大推救生艇計劃 駐港領事:不會拒絕因示威、國安法被控的香港年輕人。

我們的分析就是以這個基本信念為基礎的。

香港的刑事法

老實說我們是門外漢,只能經網絡「道聽途說」知道一二,說一般情況刑期是七折找數,被拘禁的時間算在刑期內,而不少在囚人士也成功完成大學學位課程等等。僅希望看到這編文章的香港刑事律師,聯絡我們確認七折找數是正確理解 Alfred@LingWong.ca 無言感激!

Step-by-Step倒序安排

1. 最遲2026.08.31遞交移民申請,不論是Stream A或B

2. 這五位中大生,我們的建議是走Stream A

3. Stream A其中一選項是在加拿大完成8個月課程,先決條件是,開學前同學已有Degree也是五年內拿到的

4. 未來的在囚時間,希望他們可以完成學位課程,但一定要是Bachelor Degree而不是副學士之類,因為後者不符合3以上要求

5. 他們最遲應該是2025.09開課,2026.04畢業,趕得上2026.08.31申請移民有餘。(注: 在極端的情況下,2026.01開課也並非完全不可行,如有需要另行探討)

6. 根據現在的政策,最少一半時間人在加拿大學習,所以他們可以最遲2026.01來加拿大

7. 同樣是根據現在的政策,他們網上遞交學簽申請後,就算學簽未批,一樣可以開課網上學習,獲Stream A承認。言下之意,他們報讀的8個月課程第一個學期可以網上上課的

8. 因為有被囚紀錄,他們申請學簽會面對技術性的法律問題,我們的建議是「技術問題,技術解決」,肯定不是DIY的了

9. 根據以上構思,第二個學期一定要人在加拿大上學,再假設需要4-5個月的時間才獲批,他們最遲2025.07或之前遞交學簽申請,不管如何2025.09網上開學,之後2026.01在加拿大讀第二學期。(注: 純討論,如果學簽不批就浪費了學費,僅此而已)

10. 換句話說,這5位同學首先要在囚時間完成degree及有足夠的時間從被釋放後處理文件,趕得上2025.07或之前網上遞交學簽申請

11. 他們可以經過填寫IMM5476 Use of Representative 委任加拿大移民部認可的法律代表處理申請,那怕還未拿回自由。言下之意,部份工作可以預先準備爭取時間空間

12. 所以,如果他們可以在2025.07或以前重獲自由以上構思原則上是行得通的。因為由2021.10到2025.07,是3年9個月。而他們的4年11個月刑期打個7折是3年5個月,數學上是成立的

13. 以上推算仍未扣除被扣押之間的時間可以算在4年11個月內,如果屬實對他們來說時間上更加添空間

結論

1. 同學們一定要維持信念,加拿大的救生艇計劃是認真及帶包容性的

2. 這階段我們不宜猜測2026.08.31的死線會延期,卻絕對有信心不會提早截止。如果會延期,就對這五位同學及之後的被判刑同學更有利

3. 正如文章提及的法律程序只是技術問題,我們就用技術去解決,「實時求事,按部就班」一向是我們事務所的座右銘

4. 以上構思建基於刑期可以7折找數,這方面希望香港的刑事律師賜教,讓我們調整以上路線圖的時間點

香港人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