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保釋

無論你是加拿大公民,移民或是學/工簽持有人, 甚至是遊客, 如果在加拿大惹上比較嚴重性的刑事問題, 你很可能被警察扣留拘禁。如果你是被警察帶回警署拘留問話, 警察有權決定拿下口供以後放人, 或繼續拘禁。當然如果你是被警察拘留的話, 你可以聘請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律師, 保釋你出來候審。

有些情況下,如果警察在警署拿下了口供, 你同意簽署以後就可以放你走, 如果你拒絕簽署這份口供的話, 他就不能放你出去, 唯有經過法庭保釋的程序才可以走了!如果你不幸身處這個境地, 想走但又不放心簽署那份口供, 同時在短時間內又找不到律師幫忙的情況下, 你大概可以考慮不吃眼前虧,先簽然後出來, 再由經驗豐富的刑事律師向法庭申請, 取消那份口供的法律有效性。

你在保釋出來之後就繼續找刑事律師幫你跟進你的官司, 不論結果如何, 你的公民身份是不會輕易地被拿走的。

當然你出來以後會繼續跟進, 找刑事律師幫你跟進你的官司, 可是如果你最後判刑的輕重,會影響到你移民的身份, 換句話說, 可能因為重的判刑, 移民部就借機主動開啟另一輪的官司, 取消你的移民身份。

如果你被指控的刑事罪行比較嚴重的, 最後要由刑事律師經過法庭的程序才能保釋出來, 但是你立即會面臨另外一個部門, 也就是 CBSA 的拘留。換句話說, 你要經過第二次的保釋才能夠暫時獲自由, 出來候審。

黃先生雖然在刑事法方面幫不到你, 但與他業務結盟的 Mr. Jody Berkes 刑事大律師就可以發揮他的專長。 Mr. Jody Berkes 的專長是刑事法, 而黃先生的專長是移民法,他們兩人加起來就可以十分有效率地, 協調一切法律應對, 幫助移民身份或是持有學/工籤或遊客的你, 度過難關。

如果你是CBSA 的目標人物, 他們找到你之後你將會被拘留, 但是如果你並不是他們的目標人物, 而是“命中副車” , 只要你懂得與他們談判給他們誠意, 你可以要求在約定時間自動去6900 Airport Road 自首, 避免被帶走拘禁的眼前虧。如果你已經黑下來, 建議你立刻與黃先生聯絡, 從他取得免被當場拘禁的錦囊。萬一不如意的事情真的發生在你身上, 你可以打開錦囊, 得到提示。

工作流程:

首先, 黃先生會邀請你來我們辦公室開會, 去了解你身處的麻煩, 然後黃先生會整理經過會議而套取到的初步資料。以英文書寫報告交給 Mr. Jody Berkes, 再幫你約時間與他見面。換句話說, 當你見到 Mr. Jody Berkes 的時候, 他已經掌握到你初步的背景, 省卻你與他初步溝通的時間, 和因為語言不同而有可以造成溝通上的困難。

當你成為Mr. Jody Berkes 的客戶之後, 再加上得到你的授權, Mr. Jody Berkes 會定期和黃先生匯報你刑事案件的每一個重要發展, 而黃先生就會在移民法方面提出要保護你的地方。換句話說, 你的刑事官司, 實際上是由他們兩位共同跟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