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後算帳

這個議題可以在兩個方向探討:

  1. 不准入境, 即人在國外,因種種理由,不論是學簽、工簽、旅遊甚至是移民申請,最終都被拒。
  2. 不准逗留, 即人在加拿大,因種種理由,收到驅逐令,一切上訴途徑失敗,被 CBSA 啟動遣返程序。

首先澄清,這個 Inadmissibility 不可以施加於加拿大公民身上,只可以施加於臨時或永久居民身上,而導致 Inadmissible 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幾種:

  1. 違反加拿大移民法律;
  2. 對加拿大構成安全威脅;
  3. 侵犯人權或國際公約;
  4. 牽涉犯罪或有組織罪案活動;
  5. 誤導移民官;
  6. 身體健康問題;
  7. 有經濟困難;
  8. 主申請人本人沒有問題,但家庭成員(不論是否隨行)牽涉以上的各種緣故

補救方法只是給大家一個最基本的認識, 議題本質上頗為複雜,我們盡量用深入淺出地方法寫出來,是屬於勵志的性質,目的是鼓勵你不要太輕易放棄。當然,如有需要,我們不介意為你籌劃,挽起衣袖,實實在在替你服務。

A. 外國人身份, 例如學生, 工人或旅客

你是屬於以上三類總稱為暫準居民 Temporary Resident 之一, 是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如果你觸犯了任何法律, 例如刑事法或移民法, 你很可能被警察拘留, 要經過法庭保釋, 跟著法庭將你交給CBSA 接手, 再度拘留, 又要經過第二次保釋才可以暫時獲自由, 出外候審。

雖然你暫時未被判刑, 但是 CBSA 絕對有權利將你轉介給 Immigration Division, 開 Admissibility Hearing, 即是, 決定你是否屬於不受歡迎的外國人。如果你敗訴, CBSA 就會啟動遣返程序, 將會送你回國。 Immigration Division 的這個決定理論上你可以去聯邦法院 Federal Court 上訴, 是否值得嘗試就要看個別的情況而定了。

如果你面對的是刑事控訴, 因為排期開庭隨時需要一年或以上, CBSA 的取態是給你時間留下, 讓你的刑事官司有定案, 甚至服滿邢才驅逐你處境。在等待判刑期間, 如有需要, CBSA 會鼓勵你向 CPC-V 申請工作證, 讓你有賺錢的機會來支持生活所需費用。

B. 移民身份

因為每個人的背景不同, 遇上這個難題, 應變的方法也不同。如果你對危機的預感力是屬於強的, 當你看完這篇文章之後, 不要遲疑, 請約時間與黃先生見面!

以下的兩封移民部信函, 是黃先生最近成功替被秋後算賬的客戶脫險的見證: